(大公報 記者 余風、蘇荣<文>盧剛昌<圖>)社會經濟逐漸恢復,有店舖為生意「追落後」,向市民進行「報復式推銷」!大公報記者近日在各區街市的周圍,發現不少店舖以俗稱「大聲公」的揚聲器叫賣,或無限Loop(不斷循環)播放錄音,大聲刺耳,普遍音量均達70分貝,元朗有肉檔的「大聲公」更逾100分貝,由朝嘈到晚令附近居民連連叫苦。
有區議員直指,店舖噪音令初生嬰兒驚醒,母親亦同時患上產後抑鬱症。區議員及法律界人士均希望當局能正視相關情況並作檢討。現時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相關違例店舖。環保署則稱,為進一步加強阻嚇力,該署建議修訂該條例主體法例。
多區街市附近的店舖都會用揚聲器播放錄音宣傳,或用「大聲公」叫賣促銷,此舉令街上環境嘈雜,除了影響街上途人,附近的居民更深受其害。
「樓下多間店舖一直都有人叫賣、又有播錄音叫賣,自從有兩檔菜檔搬來後,使用大聲公播放錄音就更加嘈。」觀塘瑞和街是區內有名的街市,而居於上址20多年的姚小姐表示,樓下多間售賣鮮肉、蔬菜及雜物的店舖,每日早上約七時便利用揚聲器叫賣,發出很大聲浪,一直嘈到近晚上近八時。她指出已多次致電政府部門及報警求助,但警員到場後最多改善一段短時間,警員離去又再故態復萌,令她十分無奈。另一名附近街坊婆婆亦指曾不停投訴亦不覺有效,在沒有辦法之下,只能默默忍受。
街坊報警投訴 店舖無改善
大公報記者日前在九龍及新界區多處街市附近的店舖查看,該些店舖附近多是民居,惟不少店舖利用揚聲器播放錄音及利用「大聲公」叫賣,記者站在店舖兩米外拍攝都感到十分嘈吵,不少店舖發出的噪音近70分貝。在元朗新街一個肉檔,播出的推銷錄音更逾100分貝,「全場28,所有排骨、豬腱、柳梅,28蚊斤,28蚊斤咋!」這類「煩音」不斷重複播放,在旁賣雞的商販張小姐大嘆無奈,「有勸喻過,冇用,警察嚟都冇用,投訴政府(部門)都冇用,最多熄機一陣又開番,下午5、6點最嘈。」另一賣花的商販呂小姐說:「講都冇用,街市係咁嘈!」然而,有關分貝都超過環保署對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可接受的噪音聲級70分貝」的標準(《噪音管制條例》第四條),而過往該署利用相關條例控告製造噪音的店舖,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屢次違規的店舖經營者或公司董事亦須負上刑責。
觀塘屬「煩音」重災區,該區區議會主席柯創盛表示,隨着經濟逐漸恢復,街道上不少店舖出現該類叫賣式的活動,例如觀塘瑞和街及黃大仙的雙鳳街,噪音影響當區居民作息,在店舖樓上的居民影響更為嚴重,居民只能報警求助,但警員到場並記錄後,相關問題仍然持續,令居民十分困擾。
議員倡加重罰款增阻嚇
「有個剛生產完的母親,坐月期間本來需要好好休息,惟這些叫賣令她及嬰兒經常驚醒,嬰兒又常哭鬧,最終母親患有產後抑鬱症。」柯創盛指出,過往曾向食環署、警方及環保署要求加強巡查及加大力度檢控,惟當時法例未完善且處罰較少,令該些違規經營者覺得「罰錢當交租」,繼續不斷發出噪音。他希望環保署更新相關法例後,罰款及檢控力度增加,並發揮阻嚇作用。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收到有關店舖叫賣噪音的投訴,執法人員會按現場實際情況作評估,判斷噪音是否對人構成煩擾以採取執法行動。去年該署曾在相關區份(包括元朗、荃灣、上水、粉嶺、大埔、深水埗、旺角、九龍城、觀塘)作超過1700次巡查,就店舖叫賣噪音構成煩擾而被定罪個案,平均罰款約4100元(罰款額由1500元至10000元不等)。
醫生之言|長期噪音「轟炸」 隨時致情緒病
以往有醫學期刊研究提到,持續性的噪音不但讓人聽力受損,還會危害身體其他器官的健康,對於睡眠、心臟病、認知行為亦有相當大的影響性。長期生活在噪音之下,會令人產生很大的精神壓力,並會產生負面情緒,隨時會出現抑鬱及焦慮等徵狀,若不及時處理,可惡化成情緒病。
會造成惡性循環
精神科專科醫生林美玲表示,高分貝的噪音除會令聽覺受損,最擔心還會影響人的情緒及心理健康,因環境太多雜聲,便會令人難以集中,繼而情緒低落、煩躁及意志消沉,身處家中會影響娛樂生活,例如收聽收音機、觀看電視與別人談天等。在工作場所或學校內,則會影響表現,學生的學習亦受影響。
她又指,該些滋擾會成為一種壓力,更會造成惡性循環,而噪音會影響個人的情緒健康,壓力大時心跳加速,手心冒汗,血壓上升,情況持續便會影響健康。
律師意見|違例最高罰萬元 難收阻嚇
雖然環保署可利用《噪音管制條例》提出檢控,惟各區仍有多間店舖違規製造噪音,並似有擴大的跡象,環保署建議修訂有關條例,進一步加強阻嚇力。律師梁永鏗表示,相關條例對於不同地區及時段有不同分貝的限制,「執法主要針對分貝,大小聲及聲音的頻率,但經計算後或未能達到條例的相關規定。」他直指當局檢控時存在不少變數,如巡查期間沒有噪音問題,或在計算後難以入罪等。
此外,梁永鏗又指,相關條例最高罰款一萬元,難收阻嚇作用,「法庭多不會罰最高罰款,可能最終罰500或1000元。」
民事檢控成功可判監
梁永鏗又稱,受影響的住戶可自行搜集證據提出民事訟訴,理據需要證明如何影響住戶生活,包括發出的聲浪大小,是否持久性行為等,「等同別人點香燭的滋擾,當中有聲音、味道及光的滋擾,過往亦有成功提控的案例。」
他指出如循民事檢控成功,可取得法庭禁制令,他說:「這個可能較環保署檢控還有效,因為違反禁制令可以坐監。」
但他同時指出,提出民事訴訟涉及律師費用,市民要顧及相關成本效益。他又指,環保署利用相關條例執法多年,惟至今未見成效,相關部門需考慮是否需要研究,切合現時的情況作調整。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為進一步加強阻嚇力,該署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主體法例,以規管擴音器叫賣的噪音,設立定額罰款機制,有效控制及改善相關噪音的滋擾。
(來源:大公報A7:港聞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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