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早前承認控罪,今日(5日)在高等法院被判10年監禁,其中兩個月兩天與另一案刑期同期執行。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會依法充公黃之鋒的罪行相關財產。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黃之鋒無從狡辯,只好承認控罪及相關犯罪事實,是對所有妄圖勾結境外勢力、損害國家利益之徒的有力震懾。法庭對黃之鋒予以重判,徹底打破危害國家安全分子披着所謂「國際線」或「國際倡議」外衣便能逃避法律追責的幻想,向國際社會表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這次判刑顯示法庭確定本案涉及外國勢力,案情嚴重,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期。此外,特區政府會依法充公黃之鋒的罪行相關財產。
翻查資料,黃之鋒創立的「學民思潮」、「香港眾志」曾經進行過公開募捐,但收入與支出都是一筆「混賬」。兩個組織先後解散,前者被揭發有40多萬港元去向不明,後者共籌得2000多萬港元,如何開支更是「唔清唔楚」,黃之鋒的同黨也曾因此提出質疑和不滿。
編輯:言淡
關鍵詞:黃之鋒判刑國安法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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