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緯紋
特區政府日前公開宏福苑火災調查報告,點出火災問題重點,並就事件誠摯道歉,展現實事求是、依法問責的嚴肅態度,以及敢於擔當、勇於改革的負責任政府形象,值得肯定。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問題的開端在於圍標;圍標無疑是悲劇的直接導火線,但制度失靈在災難中同樣產生不可推卸的負面作用。調查報告提出120項改革建議,涵蓋改善制度、提升政府監管職能和加強法律規管,政府明確以報告為基礎推行全面改革。這是香港由治及興路上系統性改革的重要一步。然而,辦事制度和相關監管與法律機制的革新固然關鍵,最終成敗卻繫於「人」,唯有公務員的辦事邏輯同步革新,改革才不至於事倍功半。
事前設防與協同 系統提升監管職能
改革的核心之一,是政府監管職能與內部辦事制度的系統提升。針對圍標利益輸送,政府建議將大型維修工程圍標列為刑事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並修訂《競爭條例》及《廉政公署條例》,配合警方、廉署與競委會聯合特遣隊執法;同時擬設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改革屋宇署結構、建立中央數據系統及改革投訴機制。這一組措施,既是對監管架構失效與資訊封閉的制度回應,也體現「主動設防」的方向。
在消防與巡查方面,政府將主要消防裝置關閉由事後通知提升為法定事前審批,每項關閉期不得超過60日,逾期即果斷執法;消防處設大型火警防控總區,集中處理高風險場景;承辦商註冊改為每五年續期一次,並以人工智能分析數據調配巡查資源。這些安排回應消防裝置失效與巡查資源錯配,重點在於把監管關口前移,並以科技提升預判能力。
組織層面亦同步重構:房屋局以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取代獨立審查組;屋宇署設區長制,將全港劃分十區,強化現樓規管;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督導委員會,逐一檢視建議落實進度。這些措施針對部門分割、權責不清與落實無人跟進的問題。綜合而言,改革共同指向四個關鍵概念,即主動性與事前工作、善用科技、部門合作與訊息互通、組織重構;四者分別回應監管被動、資訊分散、協調不足與組織失效,顯示改革不是零散補漏,而是治理邏輯的系統性調整。
以問責示範與激勵機制帶動日常協作
然而,公共行政架構與公務員隊伍是唇齒相依的關係。架構可以在一紙命令之間重組,但辦事邏輯不會隨架構重組而自動更新。若既有制度所塑造的行為慣性維持不變,新架構將只會在舊邏輯中空轉:程序依然流暢,效率甚至更高,產出卻偏離改革目標,且越走越遠。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制度變遷中反覆出現的規律。
在「按章執行」邏輯下,公務員被賦予的身份是「合規的執行者」,相應的行為模式是等待清晰指令、規避追責風險、維護部門邊界。這套慣性在「守夜人」政府模式下曾是治理優勢,但當前改革所要求的主動性與跨部門協調,與之存在顯著張力。事前審批或要求審批者在資訊不完整時作出判斷,聯合特遣隊要求不同部門共享情報並共同承擔行動後果,這些都不是「合規」二字所能自動驅動的行為。報告指出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在監督風險上存在缺失,其制度根源恰恰在於各部門員工在各自邊界內「合規地」運作,跨部門風險無人承接,這正是制度失靈最深層的病灶。
辦事邏輯須由問責示範與激勵機制帶動更新,主要官員主動承擔政治責任,正是上行下效的起點。記者會上,李家超強調了自己的政治責任和帶領團隊承擔改革工作;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亦承擔政治責任,主動請辭。政府第一責任人和主要官員展現承擔責任的勇氣和改革決心,接下來便應落實到執行政策措施的廣大公務員身上,以配合辦事機制的改變。
變革苗頭已現,但遠遠不夠。「行政長官表揚榜」把獎項授予房屋局與建築署組成的簡約公屋跨部門團隊,以及由保安局、警務處、消防處和民政事務總署組成的處理戰時炸彈跨部門行動及支援組,表彰其敢於突破、務實創新與高效聯動。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亦已推出。然而,個案的表揚在某程度上反映,協作與主動在現行制度下仍是例外而非常規。改革要成功,就必須把這些辦事模式從被表彰的個案提煉為可複製的常規框架,嵌入是次改革過程之中。KPI若只度量部門自身產出,只會強化壁壘;唯有同時重視跨部門協調行為與戰略主動性,並與部門首長責任制和實質問責掛鉤,才能切實增強可操作、可問責的「有為政府」組織能力。
對逝者最好的悼念是銘記教訓,對事故最好的反思是推動改革。調查報告所開啟的,是香港治理邏輯從「合規執行」走向「戰略協調」的一次公開檢驗。制度可以在一夜之間設計出來,但角色劇本、協作習慣與主動預判的能力,只能在公務員日復一日的審批、巡查與協調中被建立。當這套能力真正沉澱為常規,才有望實現治理體系的實質升級。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