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一場五級火,揭示了香港樓宇維修制度積累多年的深層次矛盾。獨立委員會的報告以近千頁篇幅,直指大型維修市場存在系統性漏洞:圍標行為普遍、顧問與承建商角色混淆、業主在資訊與專業能力上處於絕對劣勢,而肩負監管之責的多個部門則各自為政,資訊不通、權責重疊。私人樓宇業主固然無力駕馭複雜的維修工程,公營房屋的監管鏈條同樣在層層轉接中斷裂。房屋局轄下獨立審查組的審查模式被報告明確點名存在缺失,與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之間的協作未能有效識別和制止工程中的火災風險。
政府此次提出的改革,沒有停留在零敲碎打的修補,而是沿着「對人、對事、對系統」三條戰線同時推進。三支箭各有明確的靶心,合而觀之,構成了一套從責任主體、犯罪行為到制度能力的完整回應。
第一箭,對人:將責任從抽象實體下沉到具體的人,並以專業規管與行政問責編織事前防護網。 宏福苑的教訓之一,是責任在「公司」這個法律外殼背後被稀釋,而專業人士的操守與管理層的決策,卻恰恰是工程安全的真正起點。改革在這一維度上的着力,遠不止於事後追究。在專業責任層面,政府將修訂《建築物條例》,清晰界定權責並提升專業獨立性,強制分拆驗樓與工程策劃及監工職能,同一維修項目必須由不同專業人士負責,從制度上切斷顧問公司同時扮演檢驗者與監督者的利益鏈條。同時,修例將收緊懲處制度,凡干犯《防止賄賂條例》或《競爭條例》的專業人士或承建商,將即時除名,毋須經紀律聆訊,並大幅提升紀律處分罰則,使專業失德的後果直接落到執業資格上。在施工管理與公司責任層面,預審名單將誠信操守設為市場准入的前提,申請公司及其主要人員須通過警方及廉政公署背景審查,過去一年內不得因誠信相關罪行被定罪,觸犯相關條例者即時除名。發展局明確表示,此舉正是針對「股東須孭責,不能再躲公司背後操縱」的舊有漏洞。在行政責任層面,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兩級調查機制已經啟動,約四十至五十人納入調查範圍,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亦已肩負政治責任請辭。這一箭的邏輯貫穿事前與事後:專業人士的執業資格掛鈎其持續合規狀態,管理層的個人誠信成為公司參與公共支援工程的門檻,而監管體系中的失職者則被還原為可辨識、可追究的個人。責任不再懸浮於機構層面,而是鎖定在每一個掌握專業判斷權與管理決策權的人身上。
第二箭,對事:以貫通法例修訂、行政監管與頂層督導,確保改革目標「如臂使指」地直達執行者與受眾。 宏福苑暴露的另一個結構性問題,是頂層的政策意圖在層層傳遞中衰減,法例的威懾力在執法末梢被稀釋,而市民對制度的信任則在資訊不對稱中流失。此次改革在這一線上的設計,核心在於打通從決策到執行的每一個環節。在法例修訂層面,政府將於今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建議,將大型樓宇維修獨立成為新的工程類別,工程由目前只需報備屋宇署,提升到需要事先獲得許可才可開工,施工前專業人士須提交圖則及監工計劃書,違規罰則遠高於現行小型工程類別。這一轉變的實質,是將監管關口從「事後知悉」前移至「事前把關」,使法例的意圖在工程啟動之前就已介入。在行政監管層面,屋宇署設立「區長制」,將全港分為十區,由分區專隊聯同房屋局、消防處及勞工處組成跨部門小組,將過去分散於不同衙門的巡查與執法力量在地理層面整合。房屋局則以「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取代原有的獨立審查組,就每一個維修工程項目成立專責團隊統籌處理,屋宇署更調派首長級人員進駐,確保部門之間「準確、直接和迅速的溝通」。在頂層督導層面,政府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督導委員會,逐一檢視獨立委員會建議、推動落實、並監督各項改革措施的執行情況,尤其是確保《建築物條例》、《建築物管理條例》和《消防條例》三項法例修訂準確完成。與此配套的跨部門中央數據系統,則將屋宇署的承建商名冊、消防處的裝置承辦商數據庫、勞工處的地盤安全紀錄打通共享,以人工智能分析投訴與違規紀錄,使一個部門的執法發現能夠即時成為另一個部門的監管依據。這一箭擊中的是「執行鏈條」本身:法例修訂讓監管意圖有了前置的着力點,區長制與管制組讓執行者有了清晰的權責邊界,督導委員會讓頂層的決心不會在部門磨合中消散,而中央數據系統則讓資訊的流通不再是改革的瓶頸。當每一個環節都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向誰負責、依據什麼資訊行事,頂層設計與前線執行之間的斷裂才可能真正彌合,市民也才能在制度的確定性中感到安心。
第三箭,對系統:同時修補「業主無力」與「監管碎片化」兩條斷裂的鏈條。 如果說對人與對事是清除病灶與疏通經絡,對系統則是重建免疫能力。在業主端,政府將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提供從指派驗樓顧問、界定維修範圍,到代辦工程顧問與承建商招標評標,再到施工階段協助監督的「一條龍」服務。這不是取代業主的決定權,而是將業主從一個他們在結構上無法駕馭的資訊與權力不對稱中解放出來。在監管端,區長制與管制組的設立,連同中央數據系統的建立,將監管的重心從「各自運作、資訊不通」轉向風險預警與聯合監察。這一箭的靶心,是宏福苑暴露的最深層結構問題:一個將能力和權力都集中在上游、而將風險與無力感留給下游業主的系統。支援局賦能業主,區長制與數據系統整合監管,兩者共同將系統的重心從「事後補救」移向「事前防護」。
三箭齊發,並非三條互不相干的平行線。對人的專業規管與預審名單,使對事的法例修訂有了可適用的主體;對事的督導委員會與中央數據系統,為對人的行政問責與持續監管提供了資訊與組織基礎;對系統的支援局與區長制,則將對人與對事的制度成果轉化為業主可感知的日常保障。此次改革以三箭分別瞄準三個缺口,每一箭的設計都對應着報告所揭示的每一項制度失靈,而三箭之間的相互扣合,則使改革不再是各自為政的補丁,而是一套有縱深、有閉環的治理重構。總括而言,今次改革的三箭,矢矢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