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文斌
9月11日,備受關注的「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迎來判刑。高等法院裁定,被告鄒幸彤、李卓人分別被判囚7年3個月及7年,開審前認罪的何俊仁被判5年2個月,而「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元。這個判決,不僅為這宗備受矚目的案件畫上了句號,更在社會上釋出了一個極為清晰且重要的信息:香港是法治社會,國家安全的底線絕不容任何人以任何藉口觸碰。
回想幾年前社會動盪的日子,大家依然心有餘悸,沒有人希望那種撕裂和不安的日子重臨。法庭今次的判詞其實寫得非常透徹,也符合大眾的合理預期,把定罪和量刑的理據交代得明明白白。法官特別強調,各被告之所以被定罪,絕對不是因為他們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政治思想或言行,而是因為他們在國安法生效後,依然選擇「不收手」,在長達14個月的控罪期間內,繼續做出法律所不允許的行為。
當年,「支聯會」一眾人等在社會氛圍動盪不安的時候,繼續利用各種實體活動和社交平台,一意孤行地推動違憲及違反國安法的主張。有關行徑所帶出的潛在風險和社會危害,絕對不容小覷。法庭明言,雖然案件不涉及暴力,被告也沒有提出具體的執行時間表,但考慮到他們的影響力及有預謀的行事方式,案件毫無疑問屬於「情節嚴重」的級別。這是基於客觀事實和法律原則作出的專業判斷,道理十分清晰:影響力越大,煽動違法行為所造成的破壞自然也越深。
任何一個正常的國家或地區,都不可能容忍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破壞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的行為。今次依法作出的量刑裁決,正是對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的一次有力捍衛。必須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人可以假借「民主」「人權」「自由」之名,去包裝挑起仇恨、分化社會的違法行徑。如果任由這些煽動市民顛覆政權、進而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的行為蔓延,香港的繁榮穩定勢必淪為空談。依法懲治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是「打壓」,而是保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免受社會動盪之苦。
本案依法裁決,可說是香港社會徹底告別過去政治狂熱與撕裂的一個重要契機。此前幾年,本港經歷了許多風風雨雨,市民心底期盼的是能夠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下生活,不受暴力所威脅,不受「攬炒」所影響,也不會因極端的違法主張而令社會陷入亂象。
國家安全不僅是宏大的憲制責任,更是香港社會長治久安的基石,以及保護廣大市民安居樂業的堅實屏障。今次判刑彰顯了法治公義,亦再次提醒我們:香港絕不是任何人可以肆意妄為、破壞社會安寧的地方。
事實上,沒有人可以為了自己的不法目標,去危害700多萬人的安穩生活。當社會不再被撕裂,當街頭不再有動盪,才能將心思和精力,重新聚焦如何改善生活、如何推動香港的未來發展。我們要守護這份來之不易的安定,香港——我們共同的家,一定能重新煥發應有的活力。
(作者為時事評論員、屯門區議員、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