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龍安
9月16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將於立法會會議上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隨後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這是香港開埠以來首次以「五年規劃」命名並系統性編制的中長期發展藍圖,也是香港回歸後首次以系統性、戰略性的方式,將自身發展與國家發展深度融合。表面上看,這只是政府文件發布儀式,但放在「一國兩制」即將邁入第三十個年頭、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的坐標系裏看,它的分量遠不止於此。
從「銜接者」到「參與者」的身份轉變
回歸以來,國家歷次五年規劃都設有專章論及香港,但更多呈現的是「國家規劃中的香港」,由中央統籌擘畫,香港承接並作出相應配合。這一次則有所不同,香港首次以自身之名,編制專屬本地的五年規劃,將國家「十五五規劃」的戰略要求轉化為可操作、可考核的本地政策安排。這一轉變的實質,是香港從「銜接者」升級為「參與者」,從被納入者進一步成為國家發展戰略的主動參與者。
這種角色轉移首先體現在戰略協同的深度上。北方都會區建設、香港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規則銜接、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以及創新科技產業鏈的布局,過去較多分散於不同政策局的年度工作計劃中,如今則被統一納入一個跨越五年的戰略框架,與國家層面規劃節奏進一步協同。這意味着香港不再是單純承接國家政策紅利的窗口,而是被賦予在國家發展全局中主動謀劃自身定位並以制度化方式對接國家戰略的角色。
此外,五年規劃的出現,也標誌着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治理期待正在發生微妙而深刻的轉變,從強調高度自治下的自我運作,進一步轉向強調在保持普通法體系、自由港制度及國際化優勢不變的前提下,更深層地融入國家治理體系。這並不意味着香港的制度特色被削弱,恰恰相反,正因為「一國兩制」的制度框架具有足夠穩定,香港才有條件以符合自身實際的方式,而非簡單複製內地模式,參與國家的中長期規劃體系。這本身就是「一國兩制」生命力的一次實證。
從「年度施政」到「跨周期治理」的範式升級
如果說宏觀層面的意義在於身份與戰略協同,那麼在特區政府自身治理效能層面,五年規劃帶來的變化則更為具體而深遠。
香港開埠以來的政府治理,長期以「一年一度」的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為主要節奏,其優點是靈活、貼近市場,但也容易導致政策碎片化,部門各自為政,大型基建和民生工程因資源配置和優先次序逐年調整而出現進度反覆。五年規劃的引入,客觀上為特區政府提供了一個跨越單一年度、跨越司局界限的資源統籌平台。北方都會區這類需要十年甚至更長周期才能完成的戰略工程,正需要這種超越年度預算邏輯,強調政策連續性的制度安排來保障。
更重要的是,治理邏輯本身的轉變。五年規劃要求政府在編制之初就明確目標、路徑、指標和考核機制,這對以往習慣於「審慎理財、量入為出」被動式治理的特區政府而言,是一次治理能力的實質性檢驗。能否把民意訴求轉化為可執行的政策指標,能否建立跨部門的協調問責機制,能否在五年周期內動態評估、及時糾偏,這些都將是規劃能否真正落地而非淪為「紙面文件」的關鍵。根據特區政府披露,今年6月以來公眾諮詢已舉行超過90場,收集意見超過13,000份。這本身也是一次治理方式的試驗,如何把如此龐雜的公眾意見轉化為清晰的政策優次,考驗的正是治理團隊的整合與決斷能力。
不容迴避的挑戰
新生事物總伴隨磨合期。五年規劃在香港落地,至少面臨三重挑戰:其一,是社會認知落差。有調查顯示,相當比例的香港青年對五年規劃「聽過但不了解內容」,甚至完全未曾聽聞。這提示特區政府在文件發布之後,仍需投入相當的解說與溝通工作,避免規劃停留在政府文件層面,而未能轉化為社會共識。其二,是制度兼容問題。香港是一個高度依賴市場機制、普通法傳統及國際資本流動的自由經濟體,如何在引入中長期規劃工具的同時,不損害市場對政策可預見性與靈活性的信心,需要精細的制度設計。其三,是執行與問責的可持續性。五年是一段不短的周期,跨越至少一屆立法會,甚至跨越行政長官任期。如何確保規劃目標不因人事變動而擱置或稀釋,考驗的將是香港治理體系的制度韌性,而不僅僅是某一屆政府的政治意願。
香港首份五年規劃的公布,與其說是一份文件的誕生,不如說是「一國兩制」實踐進入新階段的一個制度註腳。它表明,「兩制」下的香港完全可以用符合自身市場經濟與法治傳統的方式,深度參與到國家治理體系之中,而不必以犧牲制度特色為代價。這份規劃能否真正提升治理效能,增強香港競爭力,最終仍取決於其後續的執行力、透明度與社會認受度。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大灣區進出口商業總會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