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由現在至明年年底,香港將舉行三場重要選舉,包括11月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明年3月的行政長官選舉,以及明年年底前的區議會選舉。
李家超今日出席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對談交流會後會見傳媒。他指出,選舉管理委員會考慮舉行任何選舉時,會考慮綜合因素,包括人力資源、場地安排、票站設立、物資採購和運送等,按實際情況考慮整體工作安排,以及每個選舉的相對必要性。
選委會選舉11月完成後,新一屆選委會將於明年2月1日履新,履行選委會在有關選舉的角色。
至於會否就立法會一個議席的空缺進行補選,李家超表示,考慮到時間、工作和相對必要性,要先辦好三場選舉。
編輯:常伯勞
關鍵詞:特首選委會行政長官區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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