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明德
隨着科技普及,網約車已逐漸成為市民出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內地,網約車的普及率與使用量極高,截至去年,用戶規模達5.39億人,單月全國訂單量近10億,已然成為智慧城市與便民生活的標誌性服務。今次四項附屬法例,為本港網約車服務長遠發展確立規範,讓新興產業在法規框架下有序營運,更好保障市民的出行權益與安全。
規管網約車服務,不僅是交通管理問題,在數碼經濟全速發展的今天,更是重大的數據安全與網絡安全的問題。網約車平台在日常營運中,每天都源源不斷地收集着海量的市民、訪港旅客以及本地司機的個人私隱、即時定位、出行軌跡和金融支付數據。這些數據規模龐大、實時性高,關乎整個社會的流動規律與網絡安全,絕非單純的商業資產,而是攸關公共利益的關鍵數據。
因此,必須從數碼治理全局審視當前本地市場結構。目前,本港網約車市場很大程度上由單一跨國平台Uber佔據。試想,如果一個城市的出行大數據長期高度集中在某一間海外企業手中,無論其技術多麼完善,政府規管要求如何清晰,在數據跨境合規、市場彈性及緊急狀況下的供應鏈安全方面,客觀上都存在一定的風險。
為確保香港的數據安全與市場健康,政府在落實相關附屬法例時,應採取更具前瞻性的政策,積極推動市場多樣化發展。我們應考慮多引入具備成熟技術與嚴格合規體系的內地龍頭企業,例如「滴滴出行」、「高德打車」等。我們留意到,雖然滴滴及高德等平台在香港已有一定鋪排,但其市場份額仍然較少。因此,政府可考慮在政策層面給予更多引導與支持,鼓勵並協助這些內地平台逐步擴大在港市場份額。既能透過良性競爭打破獨大局面,保障市民的多元選擇;更能實現在數據管理上的相互制衡與分散風險。
與此同時,內地科技企業在處理大規模數據、AI調度及應對網絡安全法規方面,已累積深厚的實踐經驗。支持這些平台發展,不僅能與本港交通生態互補,更能協助香港更好對接大灣區「智慧出行」與一體化發展,讓兩地法規與技術標準加速融合。
數據安全是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石。在推動網約車服務規範化的過程中,既要滿足市民的出行期盼,更要築牢數據安全防線。政府必須以良性競爭、多元發展的思維,引導網約車產業健康、有序、安全地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