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志隆
7月14日,全國港澳研究會在港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由兩位副會長王振民教授、韓大元教授重點講解香港國安法律的立法原意、法治原則、人權保障機制與實踐成果。會長鄧中華總結時指,今次宣講闡明了特區維護國安法律體系的政治邏輯、法治邏輯、人權邏輯、對比邏輯和示範價值。筆者聆聽過後也深感這五種邏輯和價值深刻揭示了安全與發展的辯證關係,尤其當前正逢國家「十五五」全面開局,值得香港社會學習思考。
從政治邏輯看,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因為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政治前提。夏寶龍主任指出,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歷程深刻昭示:有安全才有發展,沒有安全,一切都無從談起。香港「十五五」的藍圖要落地生根,首要前提就是守住國家安全這條底線。這告訴我們,國家安全不是選擇題,而是必答題——沒有安全,一切規劃和發展都只能是空中樓閣。
王振民教授特別指出,維護國家安全乃各國普遍慣例,相關立法與修法「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從法治邏輯分析,從香港國安法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從實施細則修訂到各項配套法律相繼生效,特區維護國安的法律體系日益完備。據統計,至今年4月初本港共有394人涉危害國家安全被捕,當中180人被定罪。法治邏輯的價值在於強調國安必須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持續完善法律體系,讓香港新階段更有信心應對新風險、新挑戰。法治的確定性與可預期性,正是國際投資者選擇香港的核心考量。
韓大元教授談到人權邏輯,指出安全與自由並非對立,而是相輔相成;尊重和保障人權,正是香港維護國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和鮮明特色。數據顯示,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起訴的案件,僅佔所有刑事訴訟的比例不到0.2%,這說明香港國安法打擊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分子,保護的是絕大多數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國家安全讓市民真正享有安居樂業的權利,也讓各國投資者看到穩定安全且商機蓬勃的投資市場。
近幾年,不時有人批評香港國安法是「惡法」。王振民教授通過對比英國、美國、新加坡等同類法律,指出香港國安法是「全球最溫和、最講法治、最保障人權自由」的版本。告訴國際社會,不要用「雙重標準」來看待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有力地回應了外部勢力的曲解和誤讀,為香港在國際舞台上講好國安故事提供了堅實論據。
安全與發展的平衡並進,香港在這方面作出了良好示範。韓大元教授談到,安全不僅沒有阻礙香港的國際化,反而成就其核心競爭優勢。因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強調的是在開放的環境中動態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在高水準安全保障下推進高水準開放。香港經濟連續三年保持增長,在《2026年世界競爭力年報》中排名全球第二,連續三年上升,這說明高水平安全與高水準開放完全可以並行不悖、相互促進,香港的實踐為全球範圍內兼顧安全與發展提供了具有參考價值的新範式。
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香港正在編制首份五年規劃,國家對香港的期望從「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到「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一個「服務」的增量,道出了中央對香港有更高期許,也有更清晰的角色定位。這些發展目標離不開安全且有活力的社會環境,這樣的環境應建構在上述五種邏輯價值的基礎上。正如夏寶龍主任所言「安全已成為香港發展的優勢」,理解這些邏輯與價值,可助力香港在「十五五」新征程上行穩致遠。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陝西省政協委員、「就是敢言」名譽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