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於2020年1月至7月期間,透過出席及主持多個公眾集會,參與遊行及擺街站,宣揚反中亂港信息。2020年1月19日,譚得志以麥克風和擴音器,向三百名群眾發表演說,呼喊煽動「港獨」的口號,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警方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等罪行拘捕譚得志。經審訊後,譚得志案被判十一項罪名成立,監禁共四十個月另加五千元罰款。
編輯:常伯勞
關鍵詞:保安局國安檔案解密譚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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