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傑莊
立法會近日通過了一項由政府根據《銀行業條例》提出的決議案,旨在調整《銀行業條例》附表2所列認可機構的費用,例如銀行牌照費、接受存款公司及核准貨幣經紀的註冊費,以及本地及海外分行或代表辦事處的設立費用等等。
調整收費後,估計每年可為庫房帶來約1.46億元收入。牌照費總額佔相關機構總營運開支少於百分之零點一,預期對香港的金融競爭力不會有負面影響。筆者認為這次調整是合理的,原則上符合「用者自付」的財政紀律,亦有助於確保金管局在面對日益複雜的市場環境時,擁有充足的資源維持高效監管。
筆者一直高度關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在最新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中,香港繼續位列全球第三、亞太區第一,其中銀行業的表現更榮登全球榜首,這有賴於我們擁有雄厚的根基和穩健的監管制度。在支持這項調整的同時,筆者亦期望政府進一步推動銀行業發展,注入更多的創新活力與長遠發展動能;包括加快金融科技與數字資產的融合發展。
筆者認為,政府在推動銀行架構精簡及費用調整之餘,必須確保香港的銀行體系能為新興的數字經濟提供強大的支持。目前,許多海內外創科企業、數字資產科技公司在香港落戶時,仍面對「開戶難」或銀行跨國結算成本過高的痛點。
筆者促請金管局在調整收費、強化監管的同時,應當引導傳統銀行業界利用科技手段(如可信數據交換、人工智能合規審查等),提升開戶審批效率,真正體現香港作為兼具法規安全與創新彈性的智慧金融中心。同時,也要更好利用數字化監管幫助中小型銀行及海外機構降低合規成本,讓他們把更多資源投放於產品創新及財富管理服務上。此外,也要持續築牢金融安全,政府協同銀行業界完善反詐騙及洗黑錢的技術平台,保障市民和企業的財產安全,讓國際投資者放心。
總括而言,適時、適度調整政府收費是維持體制運作的必要手段,我亦樂見一個既安全穩健、又具備高度國際競爭力的香港銀行業生態。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