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法國正式頒布新法,首次為公共收藏的殖民時期流失文物建立了常態化歸還機制,打破了法國沿襲近200年的國家館藏「不可轉讓」鐵律。這一修正不僅震動了國際文博界,也為數以百萬計漂泊海外的中華國寶撕開了一道法理的縫隙。
面對這一歷史性轉折與現實博弈,鳳凰衛視重磅推出《文物回家》系列報道,全球多路記者走訪法國楓丹白露宮、中國圓明園遺址,對話中法兩國政界、法律界及相關學者,追問法國新法的突破與邊界,也記錄中國海外文物追索的進展與挑戰。
對話法國:法律在鬆動,門檻卻很高
法國國民議會議員熱雷米•帕特里耶-萊蒂在在國民議會發言時,引用了維克多•雨果在166年前呼籲法國歸還圓明園掠奪物資的信:「總有一天,法國將擺脫蒙蔽與污濁,把從被掠奪的中國那裏奪走的戰利品歸還回去。」
他在接受鳳凰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些國家的遺產本質上是其身份與國家認同的核心,所以我們通過了新法,授權國家和政府在相關國家提出請求的情況下,可以簡化相關程序,返還那些被非法獲取的文物。」
法理之門雖開,歸途依然漫長。新法雖然允許政府直接通過行政審批代替繁瑣的逐案立法,卻設下了極其嚴苛的邊界——它僅適用於1815年至1972年間非法取得的文化財產,且證明文物屬「非法取得」的舉證責任完全在申請方,法國埃爾什科維奇律師事務所律師梅熱指出:「只有當申請國能夠提供一系列具體充分且相互印證的證據線索時,法國才有可能同意歸還。」
然而,對於許多離開故土已逾百年的文物而言,戰爭與長期的輾轉流傳常使相關檔案殘缺不全,甚至蕩然無存。對此,梅熱進一步表示:「從法律層面來看,來源研究面臨的最大困難,在於一種『舉證上的不可能』。」
回家這條路:從「買回來」到「要回來」
在中國,「文物回家」之路經歷了從民間商業回購到國家法理追索的演進。
回望2000年,圓明園牛首、猴首、虎首突現香港拍賣行。在主權追索的法理依據尚不充分的當年,中國企業只能以商業手段無奈搶救國寶。時任競得三尊獸首的代表、保利藝術博物館顧問易蘇昊回憶當年:「我們買的是什麼?買的是我們的情感,買的是我們中國的強大,買的是我們自尊心。」
2015年,中國首次主動追索文物取得突破。中國海外文物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大學教授段勇以當年大堡子山32件金飾片成功回歸為例,解析這次「破局」的關鍵。「大堡子山流失文物的追索返還是一個有意識的主動作為,形成了一個非法流失的完整證據鏈,在這個基礎上,我們第一次主動向法國和日本的相關博物館提起了追索。這是我們國家第一次全鏈條的主動作為,而且是個非常成功的案例。」行動有力地證明了所謂的「公共財產不可轉讓」並不是西方博物館逃避歷史責任的擋箭牌。
新數字技術:為「舉證不可能」拚出答案
隨着科技手段的發展,「數字圓明園」等技術探索則為「舉證不可能」提供了一種新的解題思路——當百年檔案缺失,數字技術能否為證據鏈提供關鍵的碎片?
中央美術學院人工智能與數字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主任吳曉敏向鳳凰記者介紹,如今通過數字化技術能夠將散落的文物載體在數字世界中重新復原,甚至通過細節發現了當年文物追索的具象線索——清代畫作《胤禛美人圖•博古幽思》中,博古架上陳列的器物均能夠在現實中找到明確的文物原件一一對應;經復原的《圓明園四十景圖》中有兩句關鍵的詩所描述的「扣器黃金仍兩序,凌霄白玉背弓弦」,也與法國楓丹白露宮所藏的鎏金編鐘在工藝特徵上完全吻合。
文獻記載與海外實物之間的細節互證,這或許無法直接敲開法律的大門,卻為追索提供了一種新的可能。
針對這一現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副會長霍政欣指出:「我們現在做的數字化復原,大多數情況下可能並不能直接用來追索文物。當然也不排除在一些具體情況下,某一件文物經過系統的數字化還原,我們能夠通過一些細節發現當年文物追索的具體線索。」
道阻且長,但步履不停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不完全統計,海外流失的中國文物至少達164萬件,散落於全球47家博物館。自1949年以來,通過執法合作、外交斡旋、捐贈回國等多種渠道,中國已促成15萬件文物回家;但面對龐大的流失基數,國寶歸途依然任重道遠。
法國新法撕開了一道縫,而數字復原的碎片、跨國協作的證據鏈、外交與法律的反覆博弈,都在將這道縫隙一點一點拓寬。每一件文物的歸途,都是一次追問——關於歷史正義,關於文明歸屬,也關於一個更加直面過去的未來。
(來源:東南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