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勇
加快建設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是國家「十五五」期間的重要目標,而「十五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深化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定位,正為香港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指明重要方向,也為我們帶來新機遇。
受惠於「一國兩制」,香港擁有得天獨厚優勢,令其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持續鞏固提升。香港是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法律制度成熟、透明且備受尊重,世界級的法律專才雲集,更是全球唯一實施中英雙語普通法制度的地方,故成為連接內地和國際的重要橋樑。香港亦擁有完善的仲裁制度,深受各地人士歡迎。在二○二五年國際仲裁調查中,香港獲評為全球第二受歡迎的仲裁地,足證國際地位穩如磐石。
在建設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路上,香港更非單打獨鬥。有賴中央政府全力支持,國際調解院總部已在港落成,「獨家」為國際爭端提供調解服務。不久將來,總部旁更會矗立起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匯聚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總部、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機構等設施,形成以訴訟、仲裁與調解為三大支柱的解決爭議體系,為各方提供多元方案,消弭紛爭。
為進一步擦亮金漆招牌,我們必須善用大灣區豐富的法律資源,推動大灣區整體法律服務質素提升。建議兩地參考國際跨地區律所合作經驗,探索建立新的合作營運模式,例如研究採用律所公司化模式,並制定發展涉外法律服務律所名單,安排大灣區律師到不同律所任職,開拓多元化涉外業務,以更好融入全球法律服務體系。
針對現時本地法律教育主要集中於普法,我們須加強針對性的新型法律服務培訓,尤其是金融科技、知識產權及航運法律等,以培養深度法學研究的高階人才和實務專家。此外,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可舉辦更多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短中期法律課程,內容涵蓋國際商事調解、跨境投資法律風險、海事仲裁實務等,促進區域法律人才交流,為國家及沿線國家培養具國際視野的涉外法治人才,同時儲備國際法律人脈資源。
香港終審法院外,正義女神戴着眼罩,手執天秤與利劍,巍然肅立,正正彰顯香港法律制度的核心精神——不偏不倚,準確衡量理據。承載着國家關愛支持,我們將能進一步發揮優勢,為國際提供訴訟、仲裁與調解等「利劍」與「天秤」,公平公正地平息爭端,持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公信力,鞏固其作為國家涉外法治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召集人、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