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大埔宏福苑火災慘劇觸發社會關注地盤工人吸煙問題,特區政府推展修訂法例,以實施地盤全面禁煙。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關於地盤全面禁煙的三項法例修訂,包括列明指定建築地盤為禁止吸煙區,以及指明勞工處職安主任可依法向違例者發出3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該兩項法例修訂將於本周五(22日)刊憲,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進行,預料7月17日起生效。
有建造業界人士認同地盤必須全面禁煙,又建議政府做好公眾宣傳和教育工作。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建議法例生效初期,以教育、勸導和警告為主。
政府正大力推動地盤全面禁煙修例,不少地盤亦已自行落實禁煙措施,但近期仍有工人在地盤內吸煙、隨即被承建商解僱。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三項法例修訂,將對建築工程總承建商、分判商及任何人士施加明確法律責任,嚴格規定在所有建築地盤內禁止吸煙,以減低火警風險,保障工人及公眾安全。
職安主任可發罰款通知書
其中,《2026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修訂附表2)令》指定建築地盤為禁止吸煙區,包括大廈維修工程地盤,而住客正佔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作居住用途的範圍則不包括在內。
《2026年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指明主管當局及公職人員)(修訂)公告》則指明,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可依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執行所有涉及在建築地盤吸煙罪行的執法工作。任何人在建築地盤吸煙即屬違法,職安主任可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3000元。政府將以先訂立後審議的形式進行上述兩項修訂,料政府將於本周五(22日)刊登憲報,下周三(27日)提交立法會,預計於7月17日生效。
承建商分判商缺失罰40萬
此外,政府將修訂《2026年建築地盤(安全)(修訂)規例》,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在建築地盤內無人吸用或攜帶燃着的指明吸煙產品,或使用無遮蓋燈火點燃指明吸煙產品,否則會觸犯《地盤修例》規定,最高可處罰款40萬元。該《修例》將進行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預料勞福局局長將於6月17日在立法會提出動議,經立法會批准後,刊憲當日生效。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昨日向《大公報》表示,業界整體認同地盤全面禁煙的必要性,3000元罰款並非小數目,相信對工人有阻嚇性。如果有工友在地盤吸煙、亂丟煙頭,僱主或亦會被處罰,但業界疑慮應如何才算做得「到位」以免被罰,惟現時並無明確的界定。他建議勞工處推出清晰指引,或由業界制定獲勞工處認可的指引,以供僱主參考。他又認為,政府在嚴格執法、落實罰則的同時,亦需做好公眾宣傳和教育工作。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林偉江向《大公報》表示,贊同地盤全面禁煙以減少安全隱患,不過他認為政府在法例生效初期應設適應期,先以教育、宣傳和勸導為主,對於違例者應先進行警告,不要一發現就立刻罰款。他認為政府應釐清執法、監控和取證標準,並需多加解釋和宣傳。他指出,未修訂法例前,不少僱主都已就工友在地盤吸煙問題提前進行監管和勸導,相信完成修例後,情況會有明顯改善。
(來源:大公報A7:要聞 2026/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