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報道,據商務部消息,4月24日,鑒於歐盟已取消對中國兩家金融機構的制裁措施,商務部公布《關於取消對歐盟兩家金融機構反制措施的決定》,自2026年4月24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等法律法規,鑒於2026年4月23日歐盟宣布撤銷對中國兩家金融機構的制裁,中方決定自北京時間2026年4月24日起,取消商務部令二〇二五年第5號對歐盟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兩家銀行的相關反制措施,並將其移出反制清單。
編輯:夏澍
關鍵詞:商務部歐盟金融機構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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