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龍安
每年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是一項只有起點,而沒有終點的長期工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既是一口警鐘,也是一聲號角。對於香港而言,這不僅僅是一個宣導普及法律知識的特定日子,更是一個回顧歷史、審視當下、展望未來的重要契機。它時刻提醒着我們,曾經的安定繁榮來之不易,未來的長治久安需要我們共同守護。在「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中,只有築牢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香港才能抵禦外部的風高浪急;只有每一位香港市民都成為國家安全的自覺守護者,香港這顆東方之珠才能在「由治及興」的道路上綻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築起堅不可摧的防護網
2019年的「修例風波」不僅嚴重踐踏了香港的法治底線,破壞了社會秩序,更將香港在國家安全防線上的巨大漏洞暴露無遺。針對當時嚴峻的局勢,中央果斷出手,於2020年頒布實施了香港國安法,起到了「一法安香江」的決定性作用,成功讓香港社會實現了「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然而,國家安全的建設從來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可能僅靠一部法律就能一勞永逸。
隨着時間的推移,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治體系日益完善,特別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順利通過與實施,標誌着香港特別行政區終於完成了其憲制責任。這不僅與香港國安法形成了優勢互補、無縫銜接的雙重保障,更有效堵塞了過去在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領域的法律空白。至此,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終於構建起了一張堅不可摧的法治防護網,為社會的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最堅實的制度保障,讓香港能夠在「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上輕裝上陣。
古今中外,無數事實印證: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社會的穩定;沒有社會的穩定,任何經濟發展、民主自由、民生福祉都只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香港社會需要凝聚強大的共識,警鐘長鳴,把維護國家安全作為香港的最高利益,也是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本前提。
理解發展與安全的辯證關係
在探討國家安全時,社會上曾存在一種誤區,認為強調國家安全會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甚至削弱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然而,事實與數據給出了最響亮的回答。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資本是最誠實的,它永遠會流向穩定、可預期的市場。近來伊朗戰爭,中東大量資金外流,就是最好詮釋。一個動盪不安、法治不彰的社會,絕不可能吸引長期的跨國投資。自國安法律體系完善以來,香港的社會秩序全面恢復,法治精神得到捍衛,這反而為海內外投資者提供了一個更加安全、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面對錯綜複雜的全球地緣政治博弈,香港作為國家的「超級聯繫人」「超級增值人」和對外開放的橋頭堡,不可避免地會面臨各種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的挑戰。因此,維護國家安全不僅僅是防範政治上的顛覆與破壞,更是為了保護香港的經濟命脈,確保香港能夠安心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鞏固自身的獨特優勢。
面臨非傳統安全的挑戰
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之際,我們必須深化對「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認識。AI時代,國家安全的內涵和外延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它不再僅僅局限於傳統的政治安全和軍事安全,而是涵蓋了經濟、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生態、人工智能等眾多領域。因此,香港的國家安全教育必須具備前瞻性和全局觀,引導市民認識到這些非傳統安全威脅的隱蔽性和破壞力。
香港的資訊高度發達、流通極為迅速,非傳統安全領域的挑戰尤為突出。一是網絡與科技安全。隨着數字化轉型、AI技術發展加速,防範網絡攻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及數據安全成為重中之重。外部勢力往往會利用網絡空間進行滲透、散播虛假信息,進行「軟對抗」。二是文化與意識形態安全。保持思想健康、社會正向發展,防範極端思想和分裂主義的侵蝕,是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的隱形防線。三是金融安全。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必須防範跨境資本的惡意狙擊,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這直接關係到國家的整體經濟安全。
教育鑄造堅韌的社會心理防線
法律的震懾是底線,而教育的啟迪則是靈魂。「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核心在於「全民」與「教育」。要讓國家安全理念真正落地生根,就必須開展廣泛、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工作。
學校教育是主陣地。青少年是香港的未來,也是國家的未來。過去的教訓告訴我們,國民教育的缺失會讓年輕一代在複雜的政治風浪中迷失方向。因此,必須將國家安全教育有機融入香港大中小學的課程體系之中。這種教育不應是生硬的說教,而應通過生動的歷史文化教育、國情教育,培養青少年的國家認同感、民族自豪感以及明辨是非的批判性思維,讓他們從心底裏認識到「有國才有家」。
全社會的共同參與是關鍵。國家安全教育不應僅限於4月15日這一天,而應是常態化、大眾化。特區政府、傳媒機構、社會團體以及企業都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透過舉辦展覽、講座、問答比賽、社區宣傳等多元化的活動,用市民大眾聽得懂的語言,喜聞樂見的形式,將深奧的法律條文轉化為生活常識。要讓每一位市民都明白,維護國家安全並非遙不可及的宏大敘事,而是與個人的飯碗、出路、生活息息相關的切身利益,自覺遵守國安法律、抵制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就是每位市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大灣區進出口商業總會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