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馮錫雄)廉政公署持續打擊樓宇大維修工程貪污,落案起訴五人,涉嫌為取得柴灣茵翠苑、堅尼地城海都樓及葵涌怡勝花園大維修工程,透過提供「利是」、賭場籌碼或裝修服務,行賄法團主席及業主代表,牽涉工程總額高達9000萬元。
三宗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全部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準備轉介區域法院,各被告獲准保釋候訊。廉署表示,相關調查工作持續,不排除更多人被檢控。
四男一女被告依次為張烱權、周淑霞及三名「中間人」黃湘豫、鄭國歡及江寶材,年齡介乎42歲至70歲,共被控八項罪名,即七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等八項罪名。
廉署早前與競委會採取代號「獵槍」的聯合行動,成功搗破一個涉嫌透過貪污和圍標取得樓宇維修工程的集團,涉及柴灣茵翠苑、堅尼地城海都樓及葵涌怡勝花園的工程招標,案發時正在展開大維修工程。
提供賭場籌碼及裝修服務
首宗案件涉及柴灣茵翠苑案。控罪指出,其中一名被告張烱權及時任法團秘書周淑霞,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合謀企圖行賄法團主席,以換取張烱權有聯繫的承辦商取得工程合約,但該名法團成員拒絕受賄。
案發時,茵翠苑業主大會通過,以約3900萬元將相關大維修工程合約,判給志富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但其後在另一業主大會推翻有關決定。周淑霞當時正為張烱權的一間公司工作,而她出任茵翠苑法團秘書時,並非屋苑的業主或居民。
另一宗案件涉及海都樓的大維修工程。廉署指出,當初居民通過決議,將有關工程以3100萬元判予祥利建築,但部分業主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推翻該決議。兩名「中間人」被告鄭國歡及江寶材涉嫌於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間,向一名業主代表提供一封金額不明的「利是」,兩筆合共約60萬元賄款,要求該業主協助游說其他居民庭外和解,但該業主拒絕受賄,亦沒有向二人提供協助,向土地審裁處入稟要求推翻決議的居民,最終獲勝訴。
第三宗案件牽涉怡勝花園案。案情指出,作為「中間人」的被告黃湘豫,涉嫌2020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間,先後四次向時任法團主席提供賭場籌碼及價值約50000元的裝修服務,以協助黃湘豫推薦的工程顧問及承辦商取得大廈維修合約;不過,該法團成員沒有受賄,亦沒有協助取得合約,最終屋苑工程顧問及工程合約,分別由鴻毅建築師及俊豪建築取得,合約總值逾2100萬元。
廉署:不排除更多人被檢控
控方透露,三名被告張烱權、周淑霞及黃湘豫的案件將押後至6月3日再訊,待準備轉介區院的文件,三人分別續准以5萬至20萬元保釋;另兩名被告鄭國歡及江寶材案件押後至5月20日再訊,待準備轉介區院的文件,二人同獲准保釋再訊。五人昨日離開法庭時均未有回應提問。
廉署表示,相關調查工作持續,不排除更多人士被檢控,提醒公眾及樓宇管理及維修相關業內人士,如懷疑任何貪污行為,應立即向廉署舉報。
(來源:大公報A2:要聞 2026/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