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3月21日,廣州警方通報「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取得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女)落網,其即為該案關鍵人物「梅姨」。據知情人士透露,多年過去,「梅姨」謝某某長相變化很大,與此前公布的模擬畫像相似度不到30%。
與「梅姨」同居過的男友回憶與其相處細節。他稱,當時的女朋友自稱叫「潘冬梅(音)」,不知道是真名還是假名,自稱家在廣州,有兩個女兒,當時有50多歲。是親戚介紹認識的,她總是住兩天就走,沒有拍照片。同居兩三年之後,「梅姨」自稱回家拿戶口本回來結婚,之後就消失不見。在他們交往的兩年中,「梅姨」每次在他家住一陣就走了,說是去做生意,過一陣又回來。而且從來不讓人看她的身份證。
綜合多家內地媒體報道,「梅姨」案時間線如下: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間,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被拐。
-2016年,聯合專案組將張維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獲。張維平供認其拐賣兒童的作案事實,並稱所拐兒童是通過「梅姨」販賣。
-2017年初,「梅姨」的稱呼第一次為人所知。同年6月,廣州警方繪製「梅姨」第一張模擬畫像並公開懸賞。懸賞通報稱,「梅姨」真實姓名不詳,身高1.5米,講粵語,會講客家話,曾長期在廣州增城和韶關新豐地區活動。
-2018年12月2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周容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9年,「梅姨」第二張畫像再次備受關注。經張維平辨認,第二張畫像與「梅姨」相似度不足50%,且與第一張畫像差異較大。
-2020年,廣州警方相關負責人又在通報相關案情時介紹,根據張維平的供述,警方核實了幾乎所有的細節,提到了增城的某一條街,麻將館等全部都調查過,有可能符合條件的戶籍人口、外來人口、暫住人口所有都進行了排查,花了幾個月時間,這些細緻入微的工作,全部都接觸過,目前還沒有證據直接證明「梅姨」是存在的。
-2021年12月,廣東高院對張維平等5人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法院刑事部分的判決:張維平、周容平判決死刑,另有二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人被判刑10年。
-2023年4月,張維平等人被依法執行死刑。
-2024年10月,「梅姨案」中第9名被拐兒童——歐陽佳豪已經成功找到,這也標誌着該案涉及的9名被拐兒童已全部找回,9個家庭終於「團圓」。
-2025年,在公安部指導、外省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專案組發現一位名叫謝某某的女子,其特徵與「梅姨」高度吻合。經進一步核實,謝某某正是「梅姨」。
-2026年3月21日,廣州警方正式通報「梅姨」謝某某落網。經審訊,謝某某對其販賣兒童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謝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