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早前被裁定全部控罪成立。黎智英連同其他8名早前認罪的被告,昨日(9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分期執行;其餘8名被告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今日(10日)發表聲明,判刑充分體現香港特區依法懲治危害國安犯罪的堅定決心和堅強意志。正如特首李家超所言,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此次重判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聲明表示,部分美西方媒體及所謂記者組織,無視自身國家嚴苛的國安法律、無視黎智英嚴重的犯罪事實,肆意詆毀香港法治與自由,粗暴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司法,充分暴露其虛偽的雙重標準與干涉別國內政的險惡用心。
聲明指出,香港市民不會忘記,以黎智英為首的亂港勢力,長期以來操控輿論工具肆意製造和傳播謠言,挑撥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並為反中亂港分子和「港獨」勢力提供資金支持,觸碰國家主權安全底線。事實上,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毫無關繫。香港居民依法行使各項權利,享有各種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多來,檢控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佔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不到0.2%;目前在特區政府新聞發布系統註冊的本地、內地和海外傳媒機構有200多家,進入香港的境外新聞媒體有增無減。這充分說明,所謂「香港國安法損害人權和新聞言論自由」「以言入罪」等謠言,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
新聞聯敦促相關組織立即停止對香港法治和新聞自由的無理攻擊,任何假借「新聞自由」之名、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的行徑,注定徒勞。新聞聯堅定支持特區政府繼續依法懲治破壞國家安全的一切行為,推動香港加快邁向由治及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