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佩戴安全帶條例因條文與立法原意有落差,加上解說不準確,引起社會爭議。在行政長官指示下,特區政府迅速應對,暫緩執行條例,昨日正式刊憲刪除條文。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明自己身為局長,對事件有一定責任,將改善覆核機制,提高相關人員警覺性,並在廣納各界意見、優化條文後,再諮詢立法會。特區政府聞過即改,並以此作為改善工作的契機,展現了謙卑和擔當。
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有助保障安全,政府的立法初衷是好的。但法例實施不足一周即煞停,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條例的條文有瑕疵,只要求今年1月25日或以後註冊的巴士適用於新例,現有巴士不受約束,這與保障乘客安全的立法原意有明顯出入。有關部門解釋不充分、不準確,增加了公眾疑慮;其次是有關政策醞釀多年,可惜巴士公司的安全帶配備依然不足,拉力參差不齊;還有,安全帶設計未能切合孕婦和小童需要,使用不方便,形成抗拒心理。
公平而言,「板子」不能光打在政府及巴士公司身上,上一屆立法會在此事上未有盡到監督、把關責任,也是不爭的事實。當輿情出現反彈後,有前議員「事後孔明」,指出條文有問題,並承認當初未有盡力審議;也有前議員提出索性取消巴士企位的「離地」主張,反映其與香港實際情況和民情脫節。行政主導下,立法會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不是光喊「支持」就行,而是要圍繞政策落地深入調研,廣納民意,多提建議,讓有關政策舉措更科學、更貼地、更具可行性、更容易見效,這是行政立法良性互動的應有之義。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特區政府發現條例條文有不足後,沒有掩蓋問題,沒有一意孤行,而是快速反應,果斷煞停,反映了特區政府的務實作風。行政部門扛起了責任,連日來全面檢視運輸及物流局的流程和各方面細節,也展示了謙卑作風。運輸及物流局將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循三大方向做好後續推動工作:首先是全面檢討並展開公眾諮詢,為推行方向及細節提出建議;其次是邀請專家針對安全設計、裝置及效能進行研究;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培養公眾自覺佩戴安全帶的習慣。
三措並舉,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公眾諮詢有助建立共識,專家研究將解決現有安全帶的不足,可在安全和便利之間取得平衡。陳美寶表示,將以最嚴謹、開放的態度去將政策做好,考慮及平衡各方面的因素,做到既可保障公眾安全,又能減少所帶來的不便。特區政府迎難而上,將此視為解決問題、優化管治的契機,值得肯定。
要將政策做到盡善盡美,立法會責無旁貸。政府優化條文後,將提交立法會繼續討論。立法會作為社情民意的「匯集地」,議員要發揮好自己來自各行各業、密切聯繫群眾的優勢,盡職盡責,用心用力用情做好自己的工作,多提建設性意見,使政府施政更加科學、順暢和高效。立法會做到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與政府「同唱一台戲」,將形成「愛國者治港」下擔當有為、高效務實的新風尚。
沒有什麼比生命更珍貴。與生命相比,佩戴安全帶初期的不適是可以克服的。事實上,安全帶的保護作用不會因為有關條例的暫緩執行而失去,市民大眾也不會因此而放鬆對乘車安全的警惕。不論在什麼情況下,大家都要盡量佩戴安全帶,養成習慣,形成肌肉記憶。當乘客坐巴士佩戴安全帶如同搭的士必定扣上安全帶那樣自然,出入平安就多了切實保障。
(來源:大公報A2:要聞 2026/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