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計劃修例容許狗隻進入食肆,並採取「小步走」方式推行。首階段將設約500至1000個名額,預計2026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如獲通過,最快同年年中批出首輪申請。政府將視乎社會接受程度及運作情況,最快於措施推行6個月後推出下一輪申請。獲批食肆須在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標識,方便市民識別。以下整合相關安排及常見疑問,助狗主了解新規定。
Q1. 哪些餐廳可攜帶狗隻進入?何時開始?
首階段最快於2026年6月批出牌照。基於安全考慮,全港約630間火鍋店、烤肉店、鐵板燒及韓式燒烤等食肆將不接受申請。獲批餐廳不得在餐桌上使用明火或電熱爐烹煮食物(茶飲保溫用具除外)。食環署將於網上公布獲批食肆名單,方便市民查閱。
Q2. 狗隻可否與主人共同進食?
可以,但狗隻須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帶控制,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附着物上,且不得容許狗隻上餐桌。食肆可自行決定是否容許狗隻置於顧客座位,並可設置狗隻友善區域或時段。如設自助餐加熱區,須與座位區保持至少3米距離,並確保狗隻無法進入。
Q3. 狗隻可否使用餐廳餐具?
不可。為保障食物衞生,餐廳不得容許狗隻使用可重用餐具。食肆可選擇提供或出售非塑膠即棄餐具(如木製或紙餐具)。
Q4. 餐廳可否供應狗食物?
餐廳不得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僅能以預先包裝形式提供或出售。狗主可自備狗食品,或將人類食品分予狗隻,但不可共用人類餐具。
Q5. 狗隻可否置於寵物車內?
可以,但狗隻仍須以不超過1.5米的牽引帶控制,並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位置(不包括餐桌或椅子)。
Q6. 哪些狗隻不得進入餐廳?
「已知危險狗隻」(曾襲擊致嚴重傷亡且經裁判官判定)及「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等指定品種及其混種)不得進入。違規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每日加罰300元及監禁3個月。
Q7. 狗隻弄污餐廳或滋擾他人,責任誰屬?
食肆經營者與狗主均有責任管控狗隻。如狗隻排洩,須即時徹底清潔消毒;若造成損壞或衝突,餐廳可與狗主協商處理。政府建議食肆因應情況制定規則,減少爭執。
Q8. 每位狗主可攜帶多少狗隻?
食肆可自行決定顧客攜帶狗隻的數量,並應考慮環境、人手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
Q9. 如何申請牌照?
食環署將提供電子化申請。若超額則以抽籤分配,中籤者須繳付140元申請費,逾期視作放棄。政府不設優先安排,以確保公平。
Q10. 申請牌照有哪些條件?
食肆可自行設置狗隻友善區域或時段、規定攜帶數量及座位安排,但不得容許狗隻上餐桌。須明確區分人與狗的食物及餐具,且不得在店內烹煮狗食。開放式廚房相連的吧枱座位不得容許狗隻就座。如設置毒餌或捕鼠設施,須放置於狗隻無法觸及之處。
相關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