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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行政助理限35歲以下?平機會:年齡歧視非法例保障範圍

香港即時 時間 2026.01.2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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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行政助理限35歲以下?平機會:年齡歧視非法例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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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程程)記者近日發現,本港一生物公司在招聘平台「OfferToday」上發布的前台及行政助理職位廣告中,明確要求應聘者「35周歲以下」,疑涉年齡歧視。記者早前就此向勞工處查詢,勞工處指已主動聯絡提醒有關僱主及職業介紹機構,相關招聘廣告已被移除。至於求職者若懷疑遭遇年齡歧視,是否可依據現有法律獲得保障,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日(29日)表示,平機會負責執行4條反歧視條例,年齡非反歧視法例所涵蓋的保障特徵,但強調會方不贊同任何形式的歧視。

有關招聘列明年齡限制為35周歲。(網頁截圖)

平機會:負責執行4條反歧視條例 年齡非法例涵蓋的保障特徵

平機會回應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查詢表示,平機會負責執行4條反歧視條例,包括《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這4條反歧視條例禁止基於性別、懷孕、餵哺母乳、婚姻狀況、殘疾、家庭崗位及種族的歧視;年齡並非上述反歧視法例所涵蓋的保障特徵。儘管如此,平機會不贊同任何形式的歧視,呼籲僱主用人唯才,不應基於申請人的年齡或外表等非與能力相關的因素而作出聘用決定,並建議僱主在招聘程序訂出劃一甄選準則。

相關招聘廣告發布於1月16日,招聘職位為「前台及行政助理」。廣告中除要求「形象良好」外,更明確列出了「35周歲以下」的限制條件。勞工處接獲點新聞查詢後主動聯絡有關僱主及職業介紹機構,提醒他們遵循《僱傭實務指引—消除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所載的原則和良好做法,在刊登招聘廣告時避免列明年齡要求,並採用一致及客觀的甄選準則。1月28日,點新聞記者再度登入相關招聘網頁,發現該招聘已顯示為「未能找到該職位,請瀏覽其他職位」,該公司於網站顯示的職位招聘入職要求亦未有再出現年齡要求或限制。

相關招聘已在網站移除。(網站截圖)

僱員遇年齡歧視或「冇王管」?勞工處回應

早前有調查顯示,35%受訪者認為香港職場的年齡歧視問題「嚴重」(28%)及「非常嚴重」(7%)。鑒於現時香港並無具體的禁止年齡歧視法例,僱員在遭遇相關歧視時,或難以依據現有法律獲得保障。僱員是否有其他求助途徑?

勞工處表示,為加強僱主及公眾對平等就業機會的認識,勞工處發出《僱傭實務指引—消除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如接獲有關懷疑就業方面年齡歧視的投訴,處方會仔細審閱投訴人提供的資料,確定個案是否涉及年齡歧視。如有需要,勞工處會主動聯絡被投訴僱主,解釋《指引》所載的良好做法,並提醒他們審慎檢視招聘及人事政策,作出適當糾正。絕大部分僱主收到勞工處提醒後,均能及時採取糾正措施,例如刪除懷疑涉及年齡歧視的招聘廣告,以及完善相關人事及聘用安排,確保符合《指引》的原則。

編輯:寓言
關鍵詞:年齡歧視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歧視勞工處求職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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