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周傾芫、王俊傑)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系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以及涉嫌串謀他人發布煽動刊物案,審訊歷時156天,今天(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由高院原訟法庭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組成的合議庭裁決。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1項煽動罪名全部成立。
編輯:Akira
關鍵詞:黎智英案肥黎罪成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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