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今天(12月8日),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員會對外發布,根據國家《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國市監藥〔2020〕159號)和推進「港澳藥械通」實施計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通過地市評估上報,經審核確定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包括新增27家、移出1家。
編輯:叁山
關鍵詞:港澳藥械通大灣區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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