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案,其中一名被警方檢控的前電視藝員鄭雋熹,涉及另一宗約1800萬元的洗黑錢案,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辯方申請保釋,獲裁判官批准,但由於鄭在JPEX案的保釋被拒絕,故仍然需要還押看管。
被告鄭雋熹(31歲)被控4項洗黑錢控罪,他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28日之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眾安銀行帳戶、恒生銀行帳戶、MOX銀行帳戶及匯豐銀行帳戶分別的795萬、929萬、109.7萬、約21.9萬元貸方結餘,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處理上述財產。控方表示,由於本案與JPEX案有關,所以申請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處理,裁判官將本案押後至12月15日提訊。
鄭雋熹日前在JPEX案中,則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於2021年8月23日至2023年10月4日期間與郭浩麟、張駿睛及其他人串謀欺詐,包括訛稱JPEX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取得加密貨幣牌照、透過JPEX投資指明的虛擬資產將可賺取一個指明百分率的回報、JPEX與一些上市公司合作、JPEX與Visa公司以夥伴形式共同發行Visa卡、及JPEX將在香港取得有效牌照;及串謀欺詐稅務局,訛稱一份報稅表是真正由郭簽署。
編輯:夏澍
關鍵詞:JPEX案鄭雋熹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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