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在香港看獸醫費用不菲,求醫問診或施手術,花費動輒由上千元至數萬元不等。消委會過去三年多,共接獲116宗涉及獸醫服務的投訴,涉及總金額逾177萬元,投訴類別較多是涉及價格或收費爭議,以及服務質素,佔八成八,其餘牽涉銷售手法、服務延誤、更改或終止合約等。
有關注寵物權益的區議員表示,曾經接獲不少市民求助,但就算向獸醫管理局投訴,由搜集證據至排期研訊,等候時間往往以年計,最終唯有不了了之,建議獸醫管理局加強公眾知情權,優化對獸醫服務的管理,恢復市民對寵物治療的信心。
消委會近年接獲的投訴之中,不乏獸醫服務收費爭議,內容涉及收費透明度及退款安排等,由2022年至2025年九月涉及總金額逾177萬元,當中最高金額的一宗投訴個案,總共涉款約26萬元。
花26萬治癌無效 痛失愛寵
有投訴人飼養一隻小貓,年約5歲,不幸確診患癌,腫瘤位於臉部,投訴人遂帶同小貓到獸醫診所求醫,獸醫建議為小貓接受十次電療,每次均要全身麻醉,並需訂製固定頭部模具,總治療費用約23萬元。該名獸醫當時評估,腫瘤會在療程後一至兩星期內縮小。
該隻小貓在2023年1月完成十次電療,但腫瘤兩星期後未見縮小,三個月後反而變大,診所未有提供跟進治療。直至2024年2月,診所的腫瘤科獸醫再次建議,安排小貓接受電脈衝治療,聲稱可以改善小貓生活質素,投訴人遂同意接受治療,但小貓接受一次電脈衝治療後,卻出現面部潰爛情況,投訴人只能購買止痛藥以紓緩小貓的痛苦,最終小貓於2024年7月離世,這段時間的治療、診金和藥費合共約三萬元,即累計花費26萬元。
投訴人不滿診所兩次治療均未達到預期效果,導致花費巨額費用卻不見成效,遂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介入後,診所回覆已於治療前,向投訴人講解完整的治療方案,亦有授權書列明療程可能引致的後果和風險,獲投訴人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後方進行療程,由於已提供和完成所有治療,診所最終拒絕退款,雙方未能達成共識。
消委會認為,良好的溝通有助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建議獸醫報價時,應詳細講解各種可採取的治療方案、預期結果及其估計費用。除非情況緊急,否則診治期間應與消費者保持緊密溝通,以及就收費項目和金額徵求消費者同意;如有任何特定收費及退款安排亦應清楚列明,以提高收費透明度。消費者亦應於確認醫療服務前,就診療方案多與獸醫溝通,以了解可能導致的治療結果及費用,療程中亦應與獸醫保持聯絡,以掌握寵物的身體狀況,及查詢治療措施與費用有否變動。
參考規管西醫牙醫 提升透明度
一直關注寵物權益的工聯會屯門區議員馮沛賢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以往接獲懷疑寵物醫療失誤的投訴,當中涉及醫德、服務問題及收費不透明,但絕大部分個案就算向獸醫管理局投訴,由搜集證據至排期研訊,等候時間往往以年計,部分甚至拖延兩、三年,「不少投訴者認為,現有的獸醫紀律研訊制度、判決和命令查詢系統也有不足之處,要恢復市民對寵物治療的信心,必須優化獸醫管理。」
獸醫管理局去年公布改善措施,包括記名公布涉及除名的命令,由一年延長至三年;記名公布的其他命令,則由一年延長至兩年。馮沛賢肯定局方改善措施內容,同時建議局方可以提供更多資訊供寵物主人參考,以便為寵物提供適切的醫療服務。另外,政府早前建議獸醫管理局,參考其他法定專業規管機構(例如西醫及牙醫)的做法檢視現行安排,獸醫管理局正研究延長在其網站刊登命令及判決的時間,他期望可以盡快落實,藉以提升透明度。
另外,根據「毛孩服務關注組」統計,現時獸醫若在紀律研訊中被裁定犯有違紀行為,懲罰往往只是被強制修讀相關課程,而且期間不一定需面對除名或停業。馮沛賢建議,獸醫管理局應檢視現有紀律研訊的判決安排,判決安排需具有阻嚇力,才能達到監管獸醫的目的,建立公眾對管理局的信任。
程序繁瑣|獸醫管理局處理投訴 近一成獲轉介
市民在寵物接受註冊獸醫服務後,若認為該獸醫在專業方面有任何不妥當的地方,可向獸醫管理局投訴,局方分析醫療事故經過及醫療紀錄,經過初步調查,再決定是否需要轉介研訊委員會處理。獸醫管理局過去五年累計接獲244宗投訴,接獲並已完成處理的個案,平均需時約七個月,當中只有約21宗(即8.6%),最終獲轉介研訊委員會處理。
翻查獸醫管理局數據,由2020年至2024年累計收到244宗投訴,當中195宗經初步調查後,被介定為無需轉介研訊委員會,佔全部投訴79.9%,換言之每10宗投訴,就有8宗最終不受理,或投訴人已經透過調解或其他方式解決糾紛。截至今年9月30日,28宗仍在「進行初步調查」階段,積壓投訴個案之中,2022年佔1宗,2023年佔10宗,餘下17宗在2024年接獲,數據反映部分個案,等候超過一年以上,仍未獲轉介至研訊委員會跟進。
獸醫管理局回覆《大公報》查詢,致力不偏不倚地調查每宗投訴個案,由於須執行類似司法職能的工作,局方有責任確保投訴人及被投訴的註冊獸醫同樣得到公平對待,加上處理投訴涉及多個程序,所以難以在短時間內完成個案調查。
平均需時七個月
局方解釋,管理局秘書處收到投訴人提交書面投訴及法定聲明後,會連同被投訴註冊獸醫的初步回應,一併交由初步調查委員會盡快作出初步調查。如有需要,調委會會就個案尋求專家意見及或要求評論人就投訴提供報告,徹底考慮調查所得的所有證據後,會決定是否將全部或部分投訴事項轉介研訊委員會作紀律研訊。
局方表示,在2022年至2024年所接獲並已完成處理的個案中,平均處理時間約為七個月,由於在安排進行紀律研訊時,研訊日期須配合所有有關人士的時間表,包括研委會三位成員、法律顧問、投訴人、被投訴獸醫、雙方律師及海外專家證人,故在安排上相對繁複及需時。
漫天開價|寵物手術涉濫收費 6.5萬變12.6萬
消委會近年接獲的獸醫服務投訴,不乏涉及收費透明度及退款安排等,有投訴人的愛犬接受膽囊切除手術,但報價65000元,最終治療費126183元,報價與實收相差近一倍;也有獸醫診所處方藥物時,原來每項藥物也設最低收費,但收據卻沒有相關條款,有隱藏收費之嫌。
消委會接獲的一宗獸醫服務投訴,投訴人蔡先生年前帶同愛犬到一間動物診所求醫,獸醫建議進行膽囊切除手術等治療,手術後需要於深切治療部觀察數天,報價約65000元,蔡先生接受報價,即日安排愛犬入院接受手術;三日後,蔡先生向診所申請出院,但遭拒絕,直至再多四日方能出院。
蔡先生為愛犬辦理出院手續,診所通知治療費用總共126183元,高出報價近一倍,他頓時大感震驚,雖然收據上已列明每項治療及醫療物資的細節,但蔡先生回想於愛犬接受治療期間,診所從未就任何額外收費與其聯絡,再對比自己於私家醫院就診的經歷,私家醫院會就每項額外收費向其解釋及徵求其同意,所以並不接受診所的收費安排,並向消委會作出投訴。最後,診所以蔡先生已簽署住院及手術同意書為由拒絕減費,蔡先生只可循其他途徑再作跟進。
無列明「最低收費」 診所退款
另一宗個案,投訴人羅太帶貓隻到一間獸醫診所求診,獲處方四款藥物,連診金合共1251元,但羅太回家後仔細核對收據,發現當中抗敏感藥每粒兩元,處方五粒,但收費70元;杜蟲藥劑每毫升2.06元,處方八毫升,應為16.48元,卻收費61元,羅太認為收費有誤,所以向診所查詢。
診所解釋每項藥物均設有最低收費70元,杜蟲藥劑收費61元是輸入錯誤,即診所少收羅太九元。羅太質疑,收據沒有任何最低收費條款,認為有隱藏收費之嫌,於是向消委會投訴,診所最後承認沒有列出最低收費之安排,同意退回兩款藥價差價,合共104.5元。
(來源:大公報A14:港聞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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