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綜合記者趙一存及鄭治祖報道,最高人民法院25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推進國際商事法庭高質量發展 服務保障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創新完善審判機制,持續推進國際商事審判提質增效。《意見》提出,支持依法選任符合條件的內地及港澳國際商事專家委員作為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地方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特定類型的一審國際商事案件。最高法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沈紅雨在當日舉行的發布會後回應香港文匯報記者道,支持港澳人才擔任人民陪審員,已從此前在珠海、深圳等粵港澳大灣區地區,擴大至先後設立了國際商事法庭的內地16個中級人民法院,未來有望繼續擴大範圍。香港律政司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有利拓寬港澳人士參與內地司法工作渠道,發揮香港人才在解決國際商事糾紛中的重要作用。
香港文匯報記者從最高法於25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2018年6月,最高法分別在深圳、西安設立第一國際商事法庭、第二國際商事法庭。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20日,最高法第一、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共受理國際商事案件44件、審結37件,當事人涉及21個國家和地區,標的額總計128億元人民幣。此外,2020年以來,經最高法批覆同意,蘇州、北京、成都、廈門、上海、重慶等16個中級人民法院先後設立國際商事法庭。截至今年8月底,各地方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共受理各類涉外民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等案件16,687件,審結15,014件。
增國際商事法庭專業化水平
對於此番發布的《意見》,最高法副部級專職委員王淑梅表示,這是首次發布系統謀劃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和地方法院國際商事法庭高質量協同發展的規範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將積極利用中國多法域優勢,支持依法選任符合條件的內地及港澳國際商事專家委員作為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地方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特定類型的一審國際商事案件,提升國際商事法庭專業化、國際化水平。
最高法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沈紅雨在當日發布會後回應香港文匯報記者時表示,支持港澳人才擔任人民陪審員,已從此前在珠海、深圳等粵港澳大灣區地區,擴大至上述內地16個中級人民法院,未來還有望繼續擴大範圍。
以「涉外審判講壇」育院校人才
此外,上述《意見》還對涉外法治人才的選育管用和協同培養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明確健全選育管用機制,完善國際商事法庭法官及工作人員調配和選派機制,保持國際商事審判隊伍的相對穩定。探索建立法官分層培養模式,提升法官運用國內國際法律、參與制定國際規則、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能力,着力培養優秀涉外法治人才。發揮國際商事法庭人才集群優勢,發揮人民法院與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協同培養人才的作用,以「涉外審判講壇」「涉外涉港澳專題講座」等方式支持院校人才培養,加強與境外大學、國際組織的交流合作,深化不同法域之間的實務交流和業務培訓。
助推粵港澳法律服務融合
廣東風采新紀元律師事務所主任賀國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支持港澳人才擔任人民陪審員審理國際商事案件,有利於提升司法專業化水平,促進司法資源優化配置,還能夠強化國際化視野,推動規則銜接機制。他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港澳地區在涉外法律領域具有獨特優勢,其法律體系與國際規則接軌程度較高。選任符合條件的港澳國際商事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可引入國際商事仲裁、跨境貿易等專業知識,增強案件審理的專業性。同時,通過陪審制度創新,可吸納港澳地區具備專業背景的人才參與案件審理,緩解內地涉外審判中專業領域人才短缺的問題,促進融合司法資源與港澳地區法律服務。
他還表示,港澳陪審員熟悉國際規則和域外法律體系,有助於在案件審理中融入國際化視角,推動內地司法實踐與國際接軌,提升涉外法治建設的國際化水平。「在此前的粵港澳大灣區試點中,港澳律師參與內地民商事案件辦理已經取得進展,可以預見,陪審制度擴展將進一步推動粵港澳法律服務融合,助力形成國家涉外法治建設大協同格局。」賀國帥說。
香港律政司發言人昨日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指,律政司歡迎最高法《意見》中提出支持依法選任符合條件的港澳國際商事專家委員作為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地方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特定類型的一審國際商事案件。港澳居民陪審員參加案件的審理,是探索有序拓寬港澳人士參與內地司法工作渠道的有力舉措,而且讓更多香港國際商事人才擔任陪審員參與涉及國際商事案件,可發揮其熟悉國際法律和商業慣例的優勢,進一步發揮他們在解決這些糾紛中的重要作用。
支持自貿區及海南自貿港施行臨時仲裁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在京發布《意見》,明確提出依法健全國際商事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加大與國際調解院、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等相關國際組織的合作;支持和監督仲裁發展,發揮「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台作用,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施行臨時仲裁制度;發揮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智庫作用,建立國際商事專家委員專家意見程序機制等,為國際商事爭議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服務。
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王淑梅介紹,意見系統謀劃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和地方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協同發展的舉措和路徑,旨在推進國際商事法庭高質量發展,形成布局合理、公正高效、特色鮮明、服務便捷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格局,努力實現把中國建設成為國際商事爭端解決優選地的目標,助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積極向國際組織推薦典型案例
她還介紹,意見深入推進多元解紛,實現訴訟與調解、仲裁的有機銜接。深化國際司法交流合作,提升國際商事法庭影響力和吸引力。明確健全司法協助、案例交換分享、法律適用交流機制,加強與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統一私法協會、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等國際組織合作的廣度和深度。
她指出,將結合司法審判實際,宣傳介紹中國涉外商事法律制度,用好國際商事法庭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庫等資源「富礦」,積極向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等國際組織推薦典型案例、司法規則等,發布中英文涉外審判報告、出版中英文案例叢書,講好新時代中國涉外法治故事。
特稿|港陪審員:力求判斷「普通人眼中的公平」
深圳前海作為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門戶標杆」,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前海法院」)率先探索構建接軌國際的涉外涉港澳商事審判體系,包括率先建立規範的香港地區陪審員、調解員制度,並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借鑒香港的證據開示、證人出庭、交叉詢問等制度,讓當事人在「熟悉的人」和「熟悉的法律」中實現高效解紛。
需深入觀察內地社會價值取向
從事金融行業17年的李峰宏,2024年成為前海法院第三批香港地區陪審員,發揮熟悉香港交易習慣和貿易法律的長處,在多個案件審理中提供專業參考意見。「作為大灣區的一分子,成為香港地區陪審員,我感到非常榮幸。」
他介紹,作為陪審員,在審理過程需要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證據細節,庭審結束後和法官一起對案件進行討論,基於庭審了解到的事實和證據,結合自己的生活經驗、社會常識以及對相關法律原則的理解,發表獨立的意見,最終和法官一起形成案件的處理結果。
他認為,香港社會多元,案件往往涉及不同階層、文化背景的當事人,陪審員的價值不在於 「懂法律」,而在於用生活常識、社會和行業的經驗去判斷 「普通人眼中的公平」。但香港與內地基於不同的社會治理模式和生活習慣,可能存在認知偏差。比如涉及鄰里糾紛、商業交往的民事案件中,兩地對 「公序良俗」 的具體理解可能有細微差別,此時,則需要跳出香港的社會語境,更深入地觀察內地的社會規則和公眾普遍認同的價值取向。
前海法院涉港商事案件數冠全國
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5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案件133,390件,累計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4,582件,覆蓋144個國家和地區;其中涉港商事案件15,716件,數量為全國第一。
前海法院方面介紹,前海法院承擔着推動對港司法銜接的職責使命,圍繞制度示範、機制融合、人才共享三大維度,以「小切口」銜接推進跨境商事法律規則銜接:像李峰宏這樣的香港地區陪審員,前海法院已先後選任了三批81名。多年來,香港地區陪審員憑藉熟稔香港及域外交易習慣和行業情況的優勢,與法院法官共同審理案件超千件,助力糾紛化解更加合理高效,有效消弭了制度理念及環境差異對司法公信力的影響。
此外,前海法院還創新跨境解紛機制,在原有的訴調對接中心、「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基礎上,成立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整合訴訟和調解資源,為跨境商事糾紛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
(來源:香港文匯報A12:要聞 2025/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