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日(16日)表示,當局建議日後申請的士和網約車駕駛資格的人士需要參與同一筆試,政府今年11月將實施經優化的士筆試,加入提升的士服務質素的相關內容,同時大幅減少地方和路線試題。
陳美寶今日在立法會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指出相關重點,包括要求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私家車和司機三方都需要領牌;任何一方無牌提供網約車服務,即屬犯罪,須負上刑責。
司機方面,陳美寶指,司機必須持有駕駛許可證才可提供網約車服務,並符合指定的條件及完成相關考核。當局建議將來申請的士及網約車駕駛資格的人士可參與同一個筆試,運輸署已就現行的士筆試完成全面檢討,並將於今年11月實施經優化的筆試,加入與提升的士服務質素相關的新措施,例如記分制試題;同時回應社會訴求,大幅減少和簡化有關地方和路線的試題,相信可積極回應的士業界多年來的訴求。有意加入點對點行業的司機可先參與經優化的的士筆試,取得的士駕駛執照。運輸署將於今日稍後時間發出新聞公報交代詳情。
平台方面,持牌平台必須為在港註冊公司,並符合指定的入場門檻;平台須對旗下車輛和司機進行盡職審查、監察司機的服務質素,並向運輸署提交營運紀錄。車輛方面,提供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必須持有車輛許可證,並購買合適的第三者風險保險;車齡須低於12年並符合有關的驗車要求;車輛在營運時須展示標識,提供服務的司機必須為登記車主,實施「人車綁定」安排可避免衍生租賃市場,防止車輛許可證淪為炒賣工具,亦有助加強杜絕黑工司機。當局賦權運輸署署長可就車輛許可證的數目訂明限額。在下一階段訂定限額時,會顧及香港的實際情況,審慎考慮不同因素,包括市民的召車經驗、平台營運需要、公共交通系統生態,以及道路承載力等。
陳美寶指,對「白牌車」的罰則,被定罪的司機須被停牌12個月至3年,以往法例沒有訂明,今次藉《條例草案》訂明清楚,希望加強阻嚇力。
陳美寶強調,的士與網約車絕對不是零和博弈,兩者各有優勢,可以共存互補。的士獨特和固有的優勢不會因規範化網約車服務而改變;網約車亦可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選擇,希望邁出引入規管制度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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