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記者 毛麗娟)作為深港合作的重要平台、國家首個社會主義法治示範區,前海近年來在司法制度創新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前海法院通過推動兩地法律規則銜接,為港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營商環境和更高效的糾紛解決機制,並率先大幅簡化涉港澳案件訴訟程序,將手續成本縮減到「零花費」,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平均審理周期較集中管轄前縮短14.2個月。這些創新舉措不僅為香港企業和居民提供了與國際接軌的法治環境,也為前海吸引大批外資企業落戶。
2024年4月,香港居民邵先生來到前海法院處理與某銀行的糾紛。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後,法院將案件委派給了香港特邀調解組織香港調解會進行調解。雙方依照香港法律達成調解協議,法院第一時間為雙方出具了具有執行效力的司法確認書。雙方對低成本、高效率的跨境糾紛解決機制稱讚不已。
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澳門的功能類似,前海的司法制度創新也是中央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體現。通過推動兩地法律規則銜接,前海為香港同胞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營商環境和更高效的糾紛解決機制。
長期以來,前海實際使用港資佔深圳過半,涉港糾紛也較為集中。2015年1月28日,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成立,為最高人民法院確立的司法改革示範法院,集中管轄深圳市應由基層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及前海轄區內第一審民商事案件和知識產權案件。
引逾1.1萬家外企 港資佔比85%
前海法院披露,2015年2月至2024年12月,前海法院累計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1900件,覆蓋143個國家或地區;其中受理涉港商事案件14041件,是全國受理涉港案件數量最多的法院。
前海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謝雯告訴記者,前海法院是全國適用香港法審理案件最多的法院。前海法院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系統全面的域外法查明與適用體系,首創境外法律專家在線出庭查明法律,依法尊重和保障當事人選擇適用域外法,十年間累計適用域外法和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審理案件236件,其中適用香港法審理案件149件,佔比超過六成。
審理效率上,前海法院率先大幅簡化涉港澳案件訴訟程序,明確當事人可通過港澳地區官方網站查詢法人主體信息,替代港澳法人主體資格材料公證和轉遞手續,將以往花費二十餘天、數千元的手續成本,縮減到「半小時+零花費」。目前,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為3個月,較集中管轄前縮短14.2個月,效率提升4.5倍。
法治環境護航下,近年來,前海吸引超過1.1萬家外資企業落戶,其中港資企業佔比達85%。滙豐集團「落子」前海的故事就是上述數據的最佳註解。2017年時,滙豐集團董事會成員考察全國多地,聽聞前海可以適用香港法、域外法審理案件,董事們一下來了興趣,回去立即開會研究,最終在前海設立了區域性總部。
「雙城兩院」 共建國際仲裁中心
前海是「特區中的特區」,是國家首個社會主義法治示範區。除了司法制度方面的創新,前海多元化、國際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同樣為境內外當事人化解了大量糾紛,並在服務「一帶一路」糾紛解決方面積累了豐富實踐。
創設於1983年的深圳國際仲裁院是粵港澳地區第一家仲裁機構,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產物,內地與港澳合作的產物。自2019年起,深圳國際仲裁院已在香港創設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形成「雙城兩院」的新發展格局。在前海註冊的港澳台及外商投資企業,可以通過「港資港法」協議選擇香港法律作為民商事合同的適用法律,也可以通過「港資港仲裁」協議就商事爭議在香港進行仲裁。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曾對此表示,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推動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與內地簽署了九項民商事法律互助安排,香港和深圳在推廣仲裁方面一直保持着緊密合作。
深圳國際仲裁院院長、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執行主席劉曉春認為,「深圳和香港通過協同創新,已創造了『雙城、兩院、雙法域、雙規則、雙軌實踐和雙名冊』的差異化互補性『六雙』獨特優勢,共同建設面向世界的亞洲國際仲裁首選地,為共同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發揮着『雙引擎』功能。」
記者觀察|深港法治交流合作 保障大灣區發展
深港法治深度融合不僅是推動兩地協同發展的關鍵所在,更是實現區域法治現代化的重要引擎。面對「一國兩制」下三法域並存的複雜現實,深港法治融合正面臨着一系列難點、堵點和痛點的深度挑戰,需要雙方以更加開放、包容和創新的姿態,共同探索破解之道。
首先,深港法治融合的難點在於法律體系的深度差異。為了破解這一難點,深港兩地需要在法律教育、法律研究以及法律實務等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還可以探索建立跨境法律服務體系,為當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降低跨境法律事務的成本和風險。
其次,跨境司法協助和判決互認的堵點需要得到進一步疏通。為了打破這些障礙,雙方需要進一步完善跨境司法協助機制,簡化相關程序,提高判決互認的效率和質量。
再者,深港法治融合的痛點在於法治認同的差異。為了緩解這一痛點,深港兩地需要加強法治文化的交流與融合,推動兩地民眾對彼此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的深度了解和認同。
未來,深港法治深度融合仍然任重道遠。兩地需要推動法律體系的深度適應和融合,完善跨境司法協助機制,增進法治認同和文化融合。同時,還需要積極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和機制,為深港法治融合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和經濟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前海法律界談法務創新
前海法院綜合辦公室主任張艷紅
前海法院不是傳統法院涉外法庭的「升級版」。我們始終圍繞前海國際法務區建設,集中管轄深圳市第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不斷優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機制、推進跨境商事法律規則銜接。
前海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謝雯
前海法院聚焦制約涉港審判的諸多因素,在各個環節中找到兩地法律的銜接點,依此制定相關的制度規則並在司法實踐中進行實踐,將經驗總結為《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規則銜接研究》系列叢書,促進了大灣區規則「軟聯通」。
港人參與|專家進駐廣交會 助調解雙方利益最大化
廣交會是中國商品走向世界的橋樑。深圳國際仲裁院連續35屆進駐廣交會知識產權與貿易糾紛投訴接待站(簡稱「廣交會投訴站」)。在去年結束的第136屆廣交會上,深圳國際仲裁院組織了近30名來自中國內地以及港澳的調解專家公益提供了高水平的調解服務。
來自香港的律師、深圳國際仲裁院調解專家何仕景透露,在廣交會舉行期間,自己協助調解了一起來自中東買家的投訴,雖然雙方對和解方案有很大爭議,整個調解過程長達兩天,最終還是在符合雙方的最大利益前提下達成和解協議。「看到調解成功後,雙方達成一致,握手言和,並簽署和解協議時,內心也會感到一份成就感和驕傲。」何仕景表示。
香港律師、深圳國際仲裁院調解專家林綿綺則對廣交會調解過程中快速解決爭議的特點印象深刻。「在廣交會境內外商人熱切互動的濃烈氛圍下,和解方案傾向於不單是終結之前的糾紛,更是創造利益最大化,在方案上每每都有更多、更大的訂單和其他合作的探討。」
受訪香港律師表示,香港作為國際知名的法律服務中心,擁有豐富的法律資源和專業人才,而大灣區內地城市則擁有龐大的市場潛力和發展空間,雙方未來在國際仲裁、調解領域的合作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專家建言|緊抓數字經濟契機 探索共同規則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港澳及區域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文雅靖受訪表示,深港在司法實踐上具有互補優勢。「應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規則銜接挑戰,應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充分考慮大灣區的特殊性,強化模式創新,在特定領域、特定平台進行率先突破,推動大灣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建設國際一流灣區。」文雅靖分析,首先是可在特定領域先行先試。
她認為,數字經濟背景下,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對不改變雙方法律規則的基礎上進行「硬件突破」,打造更多「一地兩檢」模式的制度創新模式;另一方面要緊抓我國數字經濟蓬勃發展、香港加快發展數字經濟的契機,探索在北部都會區共建深港數字經濟合作區,以問題為導向率先探索數字經濟領域的共同規則,繼而複製推廣到其他領域。
二是特定平台的持續開放。前海近年來把法治示範區建設作為前海改革開放的核心競爭力和主要驅動力,為深港法律合作提供良好平台。文雅靖建議,未來可在前海進一步深化內地與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機制改革,如進一步拓寬聯營律所律師從業範圍,允許聯營律所受理和承辦刑事訴訟事務、由聯營律所中具有內地律師執業資格的律師承辦,擴大香港律師發展空間等。
(來源:大公報A14:內地 2025/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