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記者 易曉彤)政府擬進一步打通「醫健通」,醫務衞生局昨日公布《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修訂「醫健通」法律框架,循多個方向提升功能,包括規定醫療機構必須將求診病人的重要健康紀錄,存放至其「醫健通」個人戶口。修例草案並建議,容許境外的認可機構,例如「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下的醫療機構的醫護,可存取求診港人的「醫健通」醫療紀錄,方便病人跨境求診與接受醫療檢查,讓醫療紀錄由「市民自攜」跨境,變為「送貨速遞」。
條例草案將於明日(21日)刊憲,下周三(2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政府爭取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審議,期望措施可分階段實施。
市民跨境使用醫療服務日漸普遍,合資格的長者可於內地九間醫療機構使用長者醫療券,並須已登記加入「醫健通」。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許澤森表示,目前已有6000多名長者自攜電子健康紀錄到內地使用,但或會遇到X光影像紀錄解像度不足等問題,亦要靠市民自行存放個人跨境醫療資料。
修訂法律框架 明日刊憲
為更有效支援市民,醫衞局建議修訂「醫健通」(條例草案將於21日刊憲)的法律框架,在能夠充分保障資料私隱和系統安全,以及符合指明規定及條件的前提下,認可個別境外的醫護提供者及公共健康紀錄系統,例如「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下的服務提供者,可在醫健通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當新安排實施後,市民到訪已獲認可的境外醫護提供者使用服務時,可選擇授權有關醫護提供者,透過安全連結,取覽其「醫健通」紀錄,以及將是次診症或使用醫療服務後的健康紀錄,上載到其「醫健通」個人戶口。
許澤森說,希望未來「醫健通」與內地獲認可機構的官方系統,能夠實現直接對接,流程和本地類似。在內地獲認可機構就醫的市民,需打開醫健通戶口,提供個人的二維碼,醫生掃描該二維碼進行識別,並且得到這位市民的許可就能打開醫健通專業用戶的版面,裏面的數據和影像可以直接顯示,影像還能在屏幕上放大縮小查看。當醫生做完診斷後,如果要添加醫療紀錄,可以直接透過這個版面存入病人的醫健通戶口。(見上表)
可存入內地看病紀錄
為保障私隱,境外醫護提供者只有當參與「醫健通」的市民在使用其服務時,並在明確授權下方可取覽及存放市民的醫健通紀錄。在其他任何情況下,紀錄均不會跨境傳送。許澤森說,當境外醫生的權限被刪除就無法再查看紀錄,而病人返回香港後,紀錄會存儲在香港的系統內。
許澤森表示,暫未有認可的境外醫護提供者名單和內容,強調目前只是提供法律框架,具體仍要視乎港人需求,以及當地醫療機構的情況。其他境外醫療機構如有興趣駁通醫健通系統,而市場上有實際需求,政府會考慮和認真審視,但保護病人資料私隱和系統安全的原則不變。
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黃國向《大公報》表示,現時市民在香港的看病紀錄無法上傳至內地,或內地看病紀錄難以帶回香港並上傳,影響了醫生的診斷,對經常往返兩地就醫的長者影響很大。黃國說,批准境外醫護存取病人電子紀錄,可便利北上求診,有助推動跨境醫療融合。他期望,獲認可的醫療機構可擴至覆蓋內地三甲醫院。他又說,未來若港人在內地的體檢報告都可存入醫健通,並在香港認受,相信對需要跨境醫療服務的市民來說,可更加便利及節省金錢。
市民跨境使用醫健通流程
1 市民打開醫健通戶口,提供個人QR code
2 獲認可的境外醫生掃描QR code進行識別
3 市民授權許可
4 境外醫生打開醫健通,取覽市民在醫健通戶口的健康紀錄
5 境外醫生完成診斷後,可在市民的醫健通戶口上載醫療紀錄
6 診斷完成後,如果權限被刪除,境外醫生不能打開該市民的醫健通取覽健康紀錄
7 市民返港後,紀錄會儲存在醫健通系統
完善機制|規定私家醫生上載醫療紀錄
政府修訂的條例草案建議授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要求指明醫護提供者,將敏感及藥物不良反應、藥物、診斷、疫苗接種紀錄、化驗及放射報告等重要健康紀錄,存放在市民的個人醫健通戶口;亦會精簡同意機制,若市民同意參與醫健通,公私營機構都可上傳紀錄,市民會保留個人資料的自主控制權。
視為診所資產 上載率僅0.3%
醫健通自2016年推出,截至上月,錄得超過1000萬次取覽,其中約59%取覽者為私營醫護提供者,惟45億項電子健康紀錄中,只有0.3%由私營醫護提供者上載。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許澤森昨日表示,醫療業界部分人仍抱持傳統觀念,認為病人紀錄是診所的資產,不輕易開放予同行閱覽。他強調,醫護服務提供者有責任為市民提供一份整全的醫療紀錄,政府會逐步扭轉這種傳統觀念。
修例獲通過後,若醫療機構沒有上載資料,當局會按市民投訴調查,發出執行通知。違者將被定額罰款1500元,若仍不上傳資料,有機會被起訴,最高罰款5萬元。許澤森說,當局會提供抗辯機會。
《條例草案》亦將擴大可取覽電子健康紀錄的醫護專業人員類別,包括「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下的言語治療師、聽力學家、營養師、教育及臨床心理學家,以及其他在政府和醫管局控制或管理的醫護機構,如地區康健中心,提供醫護服務的指明醫護。
香港中華醫學會副會長楊超發向《大公報》表示,年長的醫生對醫健通操作不熟悉,或需外界協助。其他醫生為了病人健康,普遍樂意上傳病人的醫療紀錄。但他認為,傷風感冒、腸胃炎等普通病情是否必須上傳,仍有待商榷。
香港醫學會會長鄭志文向《大公報》表示,若要強制醫護上傳醫療紀錄,當中很多執行細節需要和業界討論,以及清晰教育市民。他建議政府設寬限期,並提供技術支援。
立法會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歡迎修例,說改動可以讓醫生更準確掌握病人病歷對症下藥,但關注私營醫護的病歷及電腦系統與醫健通系統兼容性。
政府修訂「醫健通」法律框架建議
為市民建立整全的個人電子健康紀錄戶口
•精簡市民的同意機制
•市民保留個人資料的自主控制權
•醫務衞生局局長可要求指明醫護提供者,將重要的病人健康資料存入市民的醫健通戶口
支援基層醫療和市民健康管理
•擴大可取覽「醫健通」健康資料的醫護人員,包括言語治療師、聽力學家、營養師、教育心理學家、臨床心理學家
•為經由醫健通簽發或認證的電子醫療文件提供清晰法律框架
支援市民跨境使用醫療服務
•獲認可的境外醫護提供者,例如「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下的服務提供者,可取覽和存放市民的醫健通紀錄
優化使用和取覽醫健通資料的法律框架
•清楚說明政府使用醫健通資料的權限
•清楚說明市民及關連人士的參與
市民讚好|免重複檢查 省錢省時
70多歲的鄧先生在近半年來,經常在深圳使用長者醫療券看病。「在內地醫院看病,費用平,預約時間靈活,又毋須等候太長時間」,他說,但由於內地醫生很難看到他在香港的醫療紀錄,通常只能靠他口述病情,希望容許內地認可醫療機構取覽「醫健通」病人健康資料的措施,盡快落實。
鄧先生昨日向《大公報》表示,在香港做電腦掃描、X光或核磁共振等檢查,排期要一至兩年,費用達數千元,「我早前在內地照X光片,兩個小時內完成所有流程,只需花費幾百元。」他說,若獲認可的內地醫護可以存取醫療紀錄,方便回港後進行後續治療,節省金錢和時間,亦能讓醫生診斷更準確,避免在兩地看同一種病但要重複檢查。他又說,只要是獲認可機構,且系統安全,不擔心有私隱問題。
全面了解病歷 診斷更準確
工聯會大灣區社會服務社總幹事曾志文向《大公報》表示,隨着愈來愈多港人使用長者醫療券北上求醫,內地醫療人員更需要了解港人的病歷、用藥處方等資料。她舉例說,不少港人北上做置換關節手術,但醫健通內沒有在港的X光片、MRI等資料,在內地醫院須重新再做檢查。電子醫療紀錄互通,可以更安全、便捷地讓內地醫療機構指定人員閱覽、存取資料,有助港人用好內地醫療優勢。
(來源:大公報A1:要聞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