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蛇口海關關員在對一批申報為「模具」等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申報貨物未見出口,實際出口均為未申報的煙花爆竹,涉嫌逃避海關監管,共計約23.5噸。
海關提醒:煙花爆竹屬於《危險貨物品名表》列明的第1類危險貨物(爆炸品),國家對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都有嚴格的規定,以偽報等違法手段出口煙花爆竹,存在安全隱患。
(來源:海關發布微信公眾號)
編輯:Fay
關鍵詞:蛇口海關煙花爆竹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加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