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報道,台灣陸委會前日(24日)在社交平台發布所謂「赴陸港澳風險」短片,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宣稱台灣居民去中國大陸、港澳特區要「審慎思考赴陸澳港的必要性」、「務必注意人身安全」云云。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晚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特區政府就台灣當局發布短片恫嚇公眾,訛稱赴港具風險,污衊抹黑香港的情況,包括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譴責,並強調台灣地區來港旅客不會誤墮法網。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和有關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香港特區的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等的違法行為採取執法行動。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有相關的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一般旅客,包括台灣地區來港旅客,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
發言人指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框架,與相關國際人權標準一致。香港國安法和有關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宗教等自由。
維護國安是所有主權國家固有權利
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等西方國家和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如對此視而不見,抹黑香港國安法及有關條例,是徹徹底底的雙重標準。
(來源:香港文匯報A12:港聞 2024/10/26)
編輯:舒城
關鍵詞:台灣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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