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歷時一年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會議獲三讀通過,並將於刊憲後18個月實施。條例草案規定,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必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條例獲得通過,標誌着社會邁出重要一步,把保護兒童的網編織得更大,超過10萬名指明專業人士將與政府一起好好守護兒童。他預計《強制舉報者指南》將在明年下半年完成,局方會因專業團體提供的資料,並運用科技手段將指南做得最好。
違者可囚3個月罰款5萬
過去,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純屬自願,5歲女童「臨臨」遭長期虐待致死等多宗虐兒悲劇,令社會關注希望設立強制舉報機制,確保及早發現和介入懷疑虐兒個案。條例草案規定,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必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條例草案引入兩級制刑罰,即指明專業人員違反舉報規定,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若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另增免責辯護條文,容許專業人員以合理辯解為由不舉報。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說,虐待個案共通點在於虐待行為是持續發生,質疑有人知而不報;他憶述數年前跟進立法強調舉報虐兒機制,直至2021年政府宣布立法,並交上立法會討論,但草案的最高罰則與他爭取的有距離。他提出修正案,要求將最高刑罰由監禁3個月,增至1年。
對於田北辰修正案,孫玉菡強調,政府提出的罰則水平,與「沒舉報販毒,恐怖活動」的罰則水平等同,已取得平衡,認為有足夠阻嚇力。而且條例經過大規模公眾諮詢與法案委員會討論,故政府反對田的修正案。
18個月過渡期內提供培訓
法案委員會主席、工聯會議員鄧家彪認為,政府方案是「最恰當方案」,田方案是「無人得益方案」,他指「加辣」只會「好心做壞事,適得其反」,令所有人只會「機械式舉報」。最終,由政府提出的修正案獲通過。
孫玉菡表示,政府會在18個月過渡期內為強制舉報者提供培訓。「保護兒童網上課程」電子平台的第一個單元,已於今年二月推出,課程涵蓋保護兒童的基本知識;第二個單元的自學課程預計於明年下半年推出,課程涵蓋與法例相關的法律和舉報事宜的基本知識。政府已在社福界、教育界和醫療衞生界成立三個專業顧問團,啟動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的工作,預計明年下半年開始就《指南》舉辦簡介會。
孫玉菡表示,政府會增加兒童緊急留宿宿位,以提供緊急安置及加強支援受虐兒童及其家庭。兩所新增設的留宿幼兒中心會於條例生效前啟用,將來每年合共可提供額外96個服務名額,預計可為384名有需要的兒童提供緊急住宿服務。社署亦會為懷疑受虐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個案及小組輔導、家居導向及臨床指導等服務,加強專業支援,預計明年第一季起分階段推行服務。
選委會界別議員陳曼琪指出,兩級制刑罰制度在立法初期實施是適合的,但政府應適時檢視及完善法例。
選委會界別議員梁美芬強調,立法目的是教育及阻嚇虐兒個案,並非令專業行業人人自危,她相信高質量的執法可減輕疑慮。
選委會界別議員郭玲麗表示,任何虐兒行為是不能容忍,每人都有舉報惡行的義務。有保護兒童機構在2023年發表統計數字顯示,近70%懷疑施虐者是家庭成員,與兒童接觸的專業人士最容易發現兒童可能因受虐出現的異樣,是保護兒童最後防線。
社福界盼政府加強講解法例
社工界及幼兒業界希望,當局清晰說明何謂嚴重損傷,擔心強制舉報虐兒條例生效後,或出現濫報情況,期望當局能夠舉辦座談會或培訓課程,解釋法例內容,更清晰說明不同情況下的處理方式。
大公報記者翻查社署數據,過去10年新增保護兒童個案,除了在新冠疫情前兩年錄得下跌,整體呈持續上升趨勢,對比2014年的856宗,去年飆升至1457宗,升幅超過70%,今年首季錄得411宗,按走勢有機會再創新高。
至於虐待性質方面,身體傷害/虐待及性侵犯,一般佔比率較多,有關類別已佔超過70%,其次是疏忽照顧,心理傷害/虐待由於較難舉證,佔的比率較少。
各專業界別普遍支持條例通過,但關注執行細節方面。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歡迎條例通過,讓社會更關注虐兒問題,及時保護兒童身心安全。她同時指出,涉及家庭關係的個案往往問題複雜,舉例以往有案例,父母非常疼愛子女,卻因為一時氣憤體罰子女個案,但透過輔導或溝通改善親子關係,可能較報警和上法庭會有更佳效果。她期望,條例能進一步釐清必須報警的具體情況,對一些較輕微情況,設定社工處理個案空間。
香港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表示,幼兒未必能夠清晰表達,擔心幼稚園教師要掌握法例要求,決定是否舉報會有一定困難,她又舉例,幼兒不時會在家中走動而撞傷手腳,造成瘀傷,要釐清是否由虐待造成,往往需要時間。
社工憂濫報嚴重
有前線社工坦言,虐兒條例生效後,相關專業人員為免觸犯法例,只要遇到有懷疑情況,也會作出舉報,可能出現寧枉毋縱,甚至濫報情況。唐少勳期望,政府能夠舉辦座談會或培訓課程,並加入「情境題」等方式,清楚解釋法例內容。
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教授葉柏強表示,醫護人員有足夠經驗判斷懷疑虐兒個案,例如傷勢是否在不同時間造成,受傷位置不尋常包括在臀部、大腿內側等。他期望政府在18個月準備期,為醫護提供更多培訓。 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
(來源:大公報A4:要聞 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