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網綜合報道,今日(28日),廣深同日出台購房新政。自5月29日起,廣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深圳市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30%調整為20%。
據廣州市政府網站消息,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5月28日發布《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表明,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鍾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起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享受戶籍居民家庭購房待遇。居民家庭在購房所在區內無住房且符合購房條件的,新購住房貸款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在購房所在區內符合「租一買一」「賣一買一」條件的,新購住房申請住房貸款政策可按核減後名下住房套數認定。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繳存年限調整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銀發〔2024〕102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銀發〔2024〕103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由廣東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優化我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於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取消利率下限。對於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取消利率下限。在廣州市非限購區域內,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結清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廣州市限購區域內,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今日亦出台樓市新政,根據有關文件及深圳市政府調控要求,深圳市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30%調整為20%,二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40%調整為30%。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由原來的LPR-10BP調整為LPR-45BP,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由原來的LPR+30BP調整為LPR-5BP。
以上通知自2024年5月29日起施行。此次調整有利於降低居民家庭購房門檻,減輕還款負擔,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