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9年7月1日,有暴徒在金鐘一帶聚集,演變成暴亂。4名男子否認暴動罪,案件昨日(12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在防線用傘戳警員和護送示威者離開。
被告為周子瑋(37歲,項目主任)、兩兄弟戴嘉平和戴嘉正(均為17歲學生)及袁恩霖(31歲,汽車技工)。4人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
控方開案詞指,網上有人呼籲群眾集結,中斷在2019年7月1日於灣仔金紫荊廣場舉行的升旗儀式,警方當日未就任何遊行集結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同日約清晨5時起,數百人佔據演藝道和龍匯道交界車路,並與警方對峙,雙方發生激烈衝突,四名被告分別在中信大廈外及龍匯道被捕,並被搜出頭盔、眼罩、手套和口罩。
控方指,周在警誡下稱在場協助受傷的人,手套和眼罩作保護用途。袁稱案發前一晚參與立法會示威區的追悼會後一直在案發地點附近逗留。據警員說法或片段顯示,周曾護送其他示威者離開,戴氏兄弟曾用傘戳警員,袁曾在防線前與警員對峙。
編輯:常伯勞
關鍵詞:金鐘暴動罪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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