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久慧
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既是特區賴以成功的基石,亦是全港市民珍視的核心價值之一。基本法為特區的司法制度訂立堅實的憲制框架,根據基本法第2條及第19條,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及終審權,而基本法第85條確保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然而外國勢力妄圖藉港遏華,屢次干預香港司法為黎智英等亂港分子張目,各種花樣一直層出不窮!
本月29日,美國、英國等共24國以所謂的「媒體自由聯盟」(Media Freedom Coalition)成員名義,發聲明污衊抨擊本港的新聞自由,藉詞正值《立場新聞》停運兩周年之際,關注到媒體工作者例如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被捕被控,又稱本港媒體自我審查加劇,香港自治亦遭損害云云。
眾所周知,《蘋果日報》與《立場新聞》的反中亂港及反政府風格同出一轍,兩間媒體的人物關係網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與《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是夫婦,《立場新聞》創辦人蔡東豪曾組織寫手為《蘋果日報》財經版效力,所得酬勞用來支持《立場新聞》的營運,堪稱秤不離砣!《立場新聞》一直的定位都是幫《蘋果日報》打「國際線」,視《蘋果日報》為風向標。細看黑暴中,《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的煽暴報道,筆觸用詞、遣文造句近乎如出一轍!
須知新聞媒體絕非法外之地,「第四權」也並非有免死金牌,特區政府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將反中亂港者送交司法機關,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西方勢力有何權置喙?
現時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正在審理中,而《立場新聞》案已經審結,仍待法庭裁決,此時這些「媒體自由聯盟」部分成員發聲明為其張目,明顯無視法紀,妄圖干預法庭裁決,左右法官思路,達成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惡毒用意,其心可誅!
正如特區政府駁斥這荒謬聲明時,所展現的本港新聞自由真貌:「事實上,香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舉例而言,目前在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註冊的本地、內地和海外傳媒機構共有213家。一如既往,傳媒可以依法行使其新聞自由。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老實說,西方社會所謂的新聞自由,只不過是為資本主義服務的工具,絕大多數新聞媒體被大財團壟斷,其報道的新聞也是代言資本家及社會上層利益,作其喉舌。不少反資本、撐普羅大眾的正義行動,例如2011年美國的「佔領華爾街」運動,乃至深具人道主義色彩、撐巴勒斯坦的倫敦數十萬人大遊行,西方媒體要麼視若無睹,要麼輕輕帶過,就因為編採人員都是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怎敢忤逆「米飯班主」資本家!同時,不少西方社會推崇的新聞獎項,屢將大獎頒予反華及亂港作品,用心昭然若揭,明確顯示出西方媒體界有不少人道貌岸然,說一套做一套,抱持雙重標準,一直黑白不分,選擇性失明地看待香港的社會真相,現在更唯恐香港不亂,發聲明無所不用其極地煽風點火,攻擊香港的新聞自由及司法獨立!
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七百萬港人的眼睛是雪亮的,黃媒多年來亂港事實罪證確鑿,黑暴中煽惑無數年輕人誤墮法網。若誤認為新聞自由是違法亂港的擋箭牌,結群拉幫隨便發個聲明就能對香港的法治亂潑髒水,就真是太傻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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