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毛麗娟)12月21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這被稱為《前海總規》「2.0版」,文件全面更新了前海合作區定位、目標、產業規劃等一系列內容。《前海總規》提出了前海的四大戰略定位,保留了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的戰略定位,新增了「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高地」兩個新定位,在「一平台一樞紐」的基礎上,升級為「一平台一樞紐一區一高地」。
《前海總規》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製造業深度融合,攜手香港推動現代服務業蓬勃發展;深化金融業開放創新,高水平建設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創新前海金融監管機制,與香港建立跨境金融監管聯席協同機制,為兩地金融機構跨境業務提供更大便利。
2010年8月26日,深圳經濟特區30周歲生日之際,國務院批覆實施《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2010-2020年)》,前海合作區橫空出世。13年後的12月21日,《前海總規》規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全域範圍為120.56平方公里,規劃期至2035年。
2035建成新型國際貿易中心
《前海總規》提出前海2025年、2030年、2035年三階段發展目標,到2035年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營商環境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建成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國際高端航運服務中心。《前海總規》明確構建「一心一帶雙港五區」的空間結構(詳見表),明確前海將堅持依託香港、服務香港,加快推進規則機制一體化銜接、基礎設施一體化聯通、民生領域一體化融通,促進粵港澳青少年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為香港經濟發展進一步拓展空間。
具體到產業方面,《前海總規》要求進一步深化金融業開放創新、深化深港金融融合發展,並新增或細化對會展業和商貿物流業、科技服務業、專業服務業、新型國際貿易、現代海洋產業等規劃部署,體現對前海「擴容」全面考量。
未來,前海將高水平建設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及外資銀行、保險機構在前海設立分支機構及獨資或合資法人金融機構,以及符合條件的證券機構設立獨資或合資法人金融機構。同時,提升金融服務深港實體經濟發展水平。支持銀行機構設立科技支行,探索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創保險等服務模式。建設國際風投創投集聚區,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創新前海金融監管機制,加強深港監管協作,與香港建立跨境金融監管聯席協同機制,為兩地金融機構進行跨境業務提供更大便利。
構建數字貿易跨境結算新機制
《前海總規》還提及大力發展新型國際貿易,有序發展數字貿易、離岸貿易,將建設前海數字貿易綜合服務平台,聯動香港推進數字貿易項目化產品化,構建數字貿易跨境交易結算新機制。在大力發展新型國際貿易方面,有序發展數字貿易、離岸貿易。建設前海數字貿易綜合服務平台,聯動香港推進數字貿易項目化產品化,構建數字貿易跨境交易結算新機制。在建設新型國際貿易平台方面,依託現有平台開展天然氣、大豆等交易、打造大宗商品貿易集聚區,並且,組建市場化運作的電子元器件和集成電路國際交易中心。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發展與國資國企研究所執行所長餘凌曲表示,《前海總規》為香港金融機構依法依規跨境辦公以及香港數字金融、金融科技等迭代升級提供更廣闊空間載體,深港金融合作迎來更多發展機遇;同時,有助進一步發揮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作用,促進深港之間金融服務業的開放與聯通,逐步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金融規則體系,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金融環境。
前海聯動北都 鼓勵科企互設總部
國家發改委12月21日發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前海總規》),提出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將聯動香港打造科技服務產業集群,加強與香港北部都會區科技產業合作,鼓勵科創企業互設總部和創新平台;與香港共建技術轉移中心,推進「灣區認證」。
在打造科技服務產業集群方面,《前海總規》明確,將與香港共建技術轉移中心,促進技術貿易發展。探索深港檢測認證業務互認,推進「灣區認證」,實行「一次認證、一次檢測、兩地通行」。加強與香港北部都會區科技產業合作,鼓勵科創企業互設總部和創新平台。支持香港數碼港等在前海設立分支機構,建立創業項目孵化培育聯動機制。
建設深港AI產業集聚區
前海還將大力發展工業互聯網等新業態。探索建設深港設計中心,規劃建設「創新創意+柔性製造+中試服務」工業設計平台,支持香港理工大學設計學院等設立分支機構。加快大灣區工業大數據中心建設,建設國家級工業互聯網示範基地,推動大灣區工業互聯網創新中心等重大平台落地。發展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和基礎軟件產業,培育國際領先的雲服務提供商。建設深港人工智能產業集聚區,大力推進智能算力基礎設施建設。聚焦工業母機、智能機器人等領域,加快推動製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
前海未來將創新科技管理體制機制。完善科研資源配置方式,改革科研項目立項和組織實施方式,在科研項目評審、經費支出、過程管理等方面合理借鑒香港及國際管理制度。
《前海總規》明確,加快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仲裁中心、國家版權創新發展基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深圳分中心等建設,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運營和海外維權援助制度。
學者:深港合作邁入3.0階段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副院長、前海分院院長曲建表示,「80年代的1.0版深港合作是產業鏈中游的合作,2000年後的2.0版服務業合作是產業鏈下游的合作。如今,深港正發力前端、上游環節的合作,也就是科技創新──3.0版深港合作。」前海物理空間自前年起從15平方公里「擴容」到120平方公里,使得前海的業態極大豐富,不僅包括現代服務業,還有了科創產業落地的空間。
「如果是『小前海』,就只能提供科技創新服務鏈條中的某幾個環節。今天的『大前海』則可以容納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這兩大領域的多個環節。業態的豐富,讓前海可以充分發揮促進香港科創發展的作用,特別是破解了香港在科創領域的空間難題。」曲建表示。在香港發力創新科技的當下,前海有望在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等方面為港方賦能,助推深港合作邁入3.0階段。
(來源:大公報A1-A24:要聞 2023/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