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文禮願)香港文匯報一連四天獨家披露坊間「痛症中心」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促銷,大批消費者焗買數萬至十萬元「療程」。系列報道刊出後引起社會熱烈迴響,香港海關火速採取突擊行動,於昨日派出約40名人員到涉事中心的9間分店調查。香港文匯報記者全程直擊行動,在海關掩至時,店內仍有客人「被劏」,在場兩名職員紛紛聲稱只是兼職員工,對中心運作毫不知情,之後應海關要求提供負責人聯絡辦法,以及出示商業登記及執照。今次大規模行動歷時3小時,海關檢走大量單據、療程合約、相關職員的資料等作進一步調查。
約40名香港海關人員於昨日下午5時許,兵分幾路到一間「痛症中心」分布於全港各區的9間分店展開突擊巡查行動。香港文匯報記者直擊海關到尖沙咀赫德道的旗艦店巡查過程,發現該店大門的接待處擺放多雙運動鞋,疑有客人光顧,但店內只得兩名職員在場。
店內職員被查問 自稱兼職不知情
一名身穿黑色短袖T恤的職員應門,對海關人員突然登門巡查表現錯愕。他向海關聲稱自己只是兼職員工,對中心運作並不知情。海關人員要求他提供身份證資料,該職員起初推搪稱「我只是兼職,沒什麼資料可以提供給你們」,又稱店內有客人在場,不想影響到客人。但在海關人員再三追問下,他還是交出身份證作登記,並舉起手機拍攝正在調查的海關人員。
巡查期間,場內另一名身穿黃色衛衣的職員顯得神不守舍,不時低頭按手機,似在將店內被調查的情況及時作匯報。海關要求他提供店內的商業登記及物理治療師的執業證明,該職員隨即把掛在店內一角的幾張執照拿下,交給海關人員。最後在海關人員多番追問下,黑衫職員才無奈地提供一個手機號碼說: 「這個是Admin(行政部)的聯絡,平時我們都是打這個號碼。」
海關接23宗舉報 將跟進每宗個案
整個巡查行動歷時3小時,海關在晚上8時許帶走幾箱文件。香港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第二組督察靳子謙表示,截至昨日中午,海關共收到23宗舉報,並已成功聯絡所有投訴人,將深入調查每宗舉報個案。
海關昨日到涉事公司9間分店進行調查,及向涉事公司的董事、負責人、職員問話,並在現場取走了一些與舉報人有關的購買紀錄單據、療程合約、相關職員的資料等等,以作進一步調查。靳子謙表示,海關暫時未有拘捕行動,但仍會繼續進行調查,如果稍後發現有足夠證據,證明任何人在銷售過程中違反了《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他提醒,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果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在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而任何商戶如果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了消費者在選擇行為或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亦會觸犯了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以上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特稿|苦主讚文匯:為小市民發聲﹗
香港海關昨日迅速對全港9間「痛症中心」採取巡查行動, 震懾涉嫌不良營商的商戶後,多名在「痛症中心」被焗買數萬至近十萬元「療程」的苦主紛紛感謝香港文匯報的有關報道,「多謝文匯報為民請命,為小市民發聲!」有苦主表示,海關今次高調行動,對商戶有警惕作用,也起到公眾教育作用,「等更多市民知道呢啲中心有問題,唔好上當。」
記者「放蛇」歷險 四輯報道揭弊
香港文匯報過去一連四天的系列報道,透過記者親身「放蛇」以及訪問多名苦主,歸納出「痛症中心」疑涉及多種違規經營手法,包括以「平價試做」招徠顧客後使用高壓威迫手段迫使客人購買高昂「療程」,儼如以往無良美容中心及健身中心翻版。
首輯系列報道是香港文匯報記者親往有關「痛症中心」暗訪,親身體驗中心使用威迫手法企圖迫使記者購買逾四萬元的療程。當時,多名自稱「治療師」的大漢和女職員輪流施壓游說近3個小時,其間更在未經記者許可下,擅自拍攝記者容貌、身份證、信用卡個人資料及保安驗證碼(CVV),未能成功刷卡後更阻止記者離開,記者最後要交出身上500元現金才成功脫險。記者其後訪問的苦主均有同樣經歷。
第二輯報道為多名苦主憶述在該中心威迫下被迫購買數萬元「療程」,查看簽賬紀錄才發現交易方竟是一間「先買後付」平台,有關平台代消費者一筆過墊支貨款予商戶後,消費者要分期攤還款項。苦主指,「痛症中心」未經其同意作出此安排,對平台收取的利息等細則一無所知,不知情下「孭債」。記者向信用卡安全專家查詢,發現有關中心不用自己的商業登記公司收款而轉交有關平台,可能已涉及非法使用信用卡。
涉教唆患者騙保 頻改店名「洗白」
有關「痛症中心」的不良營商手法層出不窮,第三輯報道發現有人涉嫌教唆騙保。有苦主憶述,在「痛症中心」花逾3萬元為6歲兒子治療脊柱側彎,有人竟表示醫學報告可寫是苦主接受治療,而非其兒子,協助申請保賠,苦主深知這屬於騙保而拒絕,中心遂指有「御用」保險經紀可為她投保並報銷所有治療費用,游說「加碼」購買8.8萬元的療程,但她其後發現根本沒有治療效果,致電有關保險經紀卻被告知要另外加錢才能承保。
在第四輯報道中,記者以苦主的個案,總結「痛症中心」走法律罅的手法,包括不斷更改名稱以「洗白」,避免客人得悉其不良手法,並拒與客人簽合約,即使有合約也簡陋地列出條款,未清楚寫明服務內容,難以《商品說明條例》起訴,而使用非「法人」名義簽約,令合約失去法律效力。
受騙患者痛上加痛 今開記招控訴
「痛症中心」的經營手法備受爭議,除了香港文匯報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也接獲不少求助個案,擬今日聯同5名苦主在立法會舉行記者會,大爆「被落疊」的經過。葛珮帆對香港文匯報表示,執法部門必須嚴加打擊,遏止情況蔓延及惡化。
葛珮帆:欺騙患者須嚴打
近日坊間湧現各式各樣的「痛症中心」,以50元至100元超低「試做價」作招徠,更聲稱「包申領到保險賠償」作賣點,成功吸引多名患有痛症的市民登門求醫。葛珮帆向香港文匯報表示,研究過有關苦主中招經過後,認為中心的經營手法屬「擦邊球」,甚至有詐騙嫌疑,執法部門必須嚴加打擊。
在立法推動「冷靜期」的問題上,葛珮帆認為需要十分小心研究,因為「冷靜期」會影響99%提供預繳服務的合法經營商戶,而對一些存心「詐騙」的公司無補於事,苦主仍然得不到保障:「『冷靜期』無條件退款,只能規管守法公司。存心劏客的公司絕對不會退款。投訴多了,也只是換個公司名又繼續營業。而廣大守法公司,則可能因此蒙受很大損失。」
她表示,自己十幾年前曾力推立法規定「冷靜期」,但業界反應強烈,因為商戶和銀行之間有合作協議,一旦信用卡合約生效後,如果客戶以「冷靜期」為由無條件斷供,商戶需要承受很大違約責任,有可能需要繼續被扣取相關金額。
同時,這種預繳式服務合約,為吸引顧客會提供很多優惠券、禮品、折扣之類,若設置「冷靜期」,等於容許一些「搵着數」的顧客簽約後,無故悔約,攞盡商戶提供的優惠,將令商戶蒙受很大損失。
林素蔚:望修例推發牌制
立法會議員林素蔚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目前坊間興起的「痛症中心」存在很多不良營商手法,又不歸衞生署監管,因此欠缺監管,「我們(議員)在立法會已關注到此類中心的監管問題,希望修例推行發牌制,將此類掛名治療的中心納入醫衞局明確監管。」
她表示,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日前回應立法會有關《商品說明條例》的提問,執法部門不時接獲涉威脅性營業行為的投訴,意味顧客的消費是在不情不願,甚而在涉嫌「詐騙」、欺瞞下進行。2020年至今年10月底,海關完成284宗檢控,其中258宗被定罪,成功檢控率超過九成,另外有155宗罰款,金額最高達16萬元,「但單靠《商品說明條例》,並不足以處理消費者現今遇到的『奇難雜症』,建議政府設立特定法例監管不同的商貿,立法設立『冷靜期』來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林素蔚認為,雖然以不良營商手法取得預繳式的服務合約已受到《商品說明條例》規管,但往往難以取證。「我在地區工作,就不時收到街坊求助,在不情不願下被強迫消費,想取消合約,卻苦無方法。設置『冷靜期』不單有利顧客,令消費信心得以提高,對行業銷售也有正面作用,可確保整體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來源:香港文匯報A01:要聞 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