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荃灣大欖隧道往九龍入口昨晨發生二次交通事故的致命車禍,一輛寶馬私家車駛過隧道收費亭切線期間,與另一輛Tesla電動車發生碰撞後,兩車司機將車停在避車處落車商討和解不果,寶馬司機遂步出馬路準備返上車時,突遭駛至的一輛重型貨車撞飛10米外重傷昏迷,送院不治。警方事後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肇事貨車司機,正調查車禍原因。專家提醒,高速公路或隧道範圍發生交通意外,司機應在安全情況下上落車,且須緊記要從左邊車門上落,以減低危險。
被捕的重型貨車男司機姓曾(32歲),事後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被撞的寶馬私家車男司機姓周(53歲),送抵仁濟醫院時陷入昏迷,頭部及身體多處重傷,需用儀器進行心外壓急救,最終證實不治;周的家人事後接報趕至醫院驚聞噩耗,傷心不已。
現場為荃灣大欖隧道往九龍方向入口。消息指,昨日清晨約6時,周駕寶馬私家車經過隧道收費亭時因未及付費,他擬將車駛至避車處停泊補付隧道費時,由左二線切入左三線之際,撞及一輛沿左三線駛至的Tesla電動車,導致電動車左邊車身損毀,幸未有人受傷。
兩車發生碰撞後,寶馬及電動車繼續向前駛至避車處停泊。其間周與電動車姓張(36歲)男司機落車商討和解事宜,惟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張決定報警。周見和解無果下,遂由避車處步出馬路準備打開寶馬駕駛座車門返回車廂,詎料此時一輛重型貨車從後駛至收掣不及,猛將周撞至飛彈10米外倒地昏迷,傷者其後由救護車送院;現場馬路則遺下大攤血漬,以及疑屬死者的手提電機、車匙和波鞋等個人物品。
貨車司機涉危駕被捕
警方其後亦封鎖現場一段路面調查,並以相關罪名拘捕重型貨車姓曾男司機,案件列作致命交通意外交由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跟進。警方呼籲任何人如目睹意外發生或有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 1330或3661 1348與調查人員聯絡。
受車禍封路影響,大欖隧道往九龍方向一度全線封閉,其後實施單管雙程行車,其間出九龍車龍一度延至近港鐵錦上路站。直至事發後3個多小時,管道才全面恢復正常行車。
高速公路遇車禍不宜落車
對於發生輕微交通意外但因司機落車而釀成致命悲劇,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表示,如果在高速公路發生交通意外後,必須立即打死火燈,如果現場環境只能停在快線或中線上,為安全起見司機及乘客不應落車,並盡快致電報警,等待交通警員到場協助,其間須謹記佩戴好安全帶,以免有車駛至收掣不及撞上造成嚴重受傷。
李耀培續說,若車禍不涉及有人受傷及情況允許下,則要將車駛至最左邊的慢線、路肩或避車處停泊,司機及乘客在確定安全情況下,便要離開車廂到安全位置,以防有不小心司機未有注意而撞上,但落車前必須先熄匙及拉好手掣,同時要由左邊車門離開,以策安全。
李認為,今次車禍寶馬司機及重型貨車司機同樣有責任,寶馬司機落車後必須小心注意車輛來勢,不能貿然步出馬路範圍;至於重型貨車司機,則應時刻保持專注,即使在高速公路或隧道行駛,也要提防出現意想不到情況,例如前方突然有車停下或有人落車等。此外,若遇上無人受傷的輕微交通意外,司機為安全起見,可以在達成共識下先簽和解協議,並且記下對方資料,然後離開現場到警署作備案;但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協議,則可以即場報警處理。
(來源:香港文匯報A12:港聞 2023/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