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龔學鳴報道)警方國安處昨日宣布正通緝潛逃海外並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八人。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平台呼籲大家全力支持警方緝捕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與羅冠聰八人歸案。
政界人士紛紛指出,被通緝的八人顛倒黑白、破壞法治、毒害青年,警方行動彰顯香港以法治為核心價值,犯法者雖遠必究。香港的破壞力量仍然存在,維護國安絕對不能手軟。
勿以為可以一逃了之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第一時間在社交平台發文,呼籲大家全力支持警方緝捕行動,將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與羅冠聰八人歸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吳秋北表示,國安處堅定積極通緝,尋求各種方法令逃犯歸案,說明犯法者必定被追究到底,儘管逃跑到境外,雖遠必究。逃犯或者任何意圖犯法之人不要會錯意,不要以為可以一逃了之,逍遙法外。所謂逃得到一時,逃不了一世!國安處有着把反中亂港分子繩之於法的決心和意志。反中亂港者必須受懲治,不存在僥倖!現在,那些被通緝者必然時刻提心吊膽,這是他們咎由自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陳勇表示,警方懸紅100萬通緝違反國安法的人,彰顯香港以法治為核心價值,任何人必須遵守法律,違法特別是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是破壞香港的根本利益,有損700多萬香港市民的安定及福祉,為維護法治必須要把犯罪之分子繩之以法。他強調,在中央幫助下,香港實施國安法三年來,反中亂港分子鳥獸散,黑暴陰霾不再,香港社會早已回復正常秩序,如今特區政府大力改善民生、市民安居樂業,當初與外國勢力狼狽為奸的亂港頭目只能逃竄海外,而這件事也是很好的愛國主義教育範例。
八通緝犯毒害年輕一代
立法會議員陳學鋒指出,在黑暴期間,被通緝的八人以各種手段思想毒害年輕一代、灌輸歪理、混淆是非黑白,相信所有人都不會忘記。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表示,雖然亂港分子身處海外,但破壞力量依然存在,反中亂港分子「亂」心不死,肆無忌憚,不斷抹黑香港。今次國安處的通緝正是發出了強烈信號,任何針對香港、破壞國家安全的「港獨」分子,無論逃到天涯海角,執法當局都將終身追責!
維護國家安全 人人有責
立法會議員陳穎欣指出,反中亂港分子為了配合西方的政治目的和利益,出賣自己國家,根本就是現代的「漢奸」,他們公然棄保潛逃,背棄香港,煽動分裂國家,一切違法行為可鄙可恥。全力支持國安處嚴正執法,對於「硬對抗」必須依法打擊,對於「軟對抗」亦必須依法規管,維護國安,絕不能手軟。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支持國安處行使國安法的「域外效力」。警方清楚向逃犯表明有罪必究的嚴肅態度,以行動昭示香港國安法神聖不可觸犯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廣大市民來說,亦上了一課重要的國安教育。任何人千萬不要以為逃離香港,過去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罪行便可以一筆勾銷。相反,警方一定會鍥而不捨地把相關的逃犯捉拿歸案。因此,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是社會上每個人必修的一課。
國安處高調通緝 可產生震懾作用
香港警方國安處3日宣布正通緝潛逃海外並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8人,各懸賞百萬港元。對於國安處的行動,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分析,警方高調通緝有三個作用:加強港人對國安威脅的認知、震懾香港和海外從事危害國安行為人士、向外宣傳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劉兆佳指出,如果西方國家不會引渡他們,更好證明了西方國家是香港暴亂的幕後黑手。
對外宣示國安法「域外效力」
劉兆佳認為,警方公布這8個人在海外涉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一是要讓香港人明白香港仍然面對嚴重的國安風險,讓香港人知道外部勢力仍在用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為棋子打擊香港和國家,讓香港人明白西方國家是那些反中亂港分子的靠山和包庇者。
二是對在香港和海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產生震懾作用;海外反中亂港分子的組織不少,如果他們知悉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部分人應該會有所收斂,以免禍及家人朋友。
三是向外宣傳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劉兆佳指出,潛逃海外的亂港分子,為西方提供反華的彈藥,例如為外國政府提供制裁名單等。
在目前的國際形勢下,危害國安的行為轉至西方議會以及網絡渠道,形成愈來愈大的威脅,反華勢力會更加利用這些亂港分子作為棋子,因此特區政府必須對外宣示「雖遠必究」的態度。
表明政府追究違法者立場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表示,懸紅100萬港元反映案情的重要性,8名通緝犯人雖然潛逃海外,但是經過部門詳細調查後,涉事者屬罪證確鑿,理應將他們捉拿歸案,繩之於法,儘管外國未配合引渡,現時當局下達通緝,表明政府追究違法者的立場。
被問及對未來會否通緝其他反中亂港分子的看法,譚耀宗表示現時只有此8人的消息,8名通緝犯人都有詳細的罪狀,法庭按程序發出通緝令,假若再有同類的情況,只要罪證確鑿,相信政府會採取同樣的行動。
相信國安處有充足證據
原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涉事者如在2020年6月30日繼續干犯有關國安法的案件,自然可以國安法進行起訴,現時案件正剛剛展開,相信國安處方面有充足的證據才進行取締行動。
至於域外管轄權,譚惠珠表示,同樣需要涉事者如在2020年6月30日繼續干犯才能適用,世界上很多普通法國家有權力追究域外危害本國行為的人,因此完全符合國安法要求。
容海恩:支持國安處緝拿行動
本身是大律師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是應有之義,因此支持國安處的決定,必須全面遏止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透過香港國安法盡快將疑犯緝拿歸案。
重申與袁弓夷已脫離關係
對於有聲音質疑通緝的成效,容海恩強調,國安處可依法通緝這些罪犯,並凍結他們的相關涉案犯罪財產;特區政府可先諮詢律政司意見,並在取得相關法律意見及香港法庭發出的拘捕令後,正式通知相關國家,要求當地執法機關將逃犯拘捕,繼而引渡回港受審;即使該國家已暫時終止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但仍可按個別事件合作;中國是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成員,而香港屬於中國支局,可以要求INTERPOL通過全球近200個國家成員,通緝香港國安法逃犯。
容海恩還表示,她已於2022年8月登報宣布與其中一位通緝犯袁弓夷脫離關係,因此其行為與她無關。
容海恩強調,任何人士均不得危害國家安全,而袁弓夷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推動以「公投」推翻中央和特區政府,又要求制裁香港法官,有關行為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來源:大公報A3:要聞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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