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今日(7月3日)指,留意到有反中亂港分子潛逃海外,繼續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而國安法制定時已具有域外執法效力,警方早前已通緝8名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並懸紅100萬元。保安局表示全力支持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將潛逃海外並涉嫌干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緝捕歸案。
保安局發言人指出,警務處一直根據「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堅定不移,努力不懈,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維護國家安全。而香港國安法有域外效力,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有關8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8人,做法有理有據,不容置疑。
保安局發言人亦對公眾作出呼籲,潛逃海外的逃犯過去已多次於線上線下宣揚違法意識,並煽動市民支援、資助,甚至參與他們以及其黨羽的違法活動。保安局連同各執法部門會繼續竭力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去阻止那些竄逃海外的人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切斷他們的犯罪得益和資金來源,抽出並追究他們在港的犯罪黨羽。市民切勿受這些逃犯和其黨羽唆擺,以免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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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長安
關鍵詞:香港國安法保安局警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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