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港女疑遊日後帶「仙女棒」返港而被捕。
今日(13日)上午7時許,警方接獲機場一號離境大堂保安報案,指發現約20支懷疑「仙女棒」。一名28歲姓伍女子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事件中無人受傷。
翻查資料,即使是煙火效果較小的「仙女棒」,亦屬於危險品。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判監6個月。
編輯:江月
關鍵詞:煙花爆竹仙女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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