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俞晝、李陽波、胡若璋 兩會報道)一場激昂的演講、一句無心的抱怨、一頭粉色的長髮、一趟快遞的交接……當一個普通人的行為,引發了互聯網上漫天的惡意,究竟是誰之錯,又可以追究誰?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分別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報告。香港文匯報記者注意到,兩份報告均提及網暴,這也是最高檢報告首次明確治理網暴。與此同時,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多位代表委員紛紛就治理網暴建言獻策,提出要像懲戒「酒駕」那樣,盡快出台反網絡暴力相關法律,讓「按鍵傷人」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一場激情洋溢的演講將一位高三女生拉入網暴漩渦之中。「凌晨6點的校園真的很黑,但六百多分的成績真的很耀眼。」作為學生代表,她在湖南某中學高考衝刺誓師大會上說出這樣一番宣言。這段演講視頻很快在互聯網傳播發酵,隨即生出波瀾。此後數日,「誓師女孩」遭遇網暴,「你咬牙切齒的樣子真難看」這樣無端的謾罵洶湧而來,將女孩的勤奮上進扭曲為無腦的學習機器,渾然不顧她的身份和壓力——100天後,她即將參加高考,衝刺期盼已久的目標學校。
網暴定義和標準等有待明確
「『按鍵傷人』現象讓人防不勝防。」在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韋震玲看來,相關的法律保障機制不健全,網絡暴力行為違法成本低,尋求法律維權存在取證難、維權難等問題,造成網絡暴力行為頻發。「部分網暴者明知是違法行為,但因知曉不易被懲治,抱着法不責眾的心理肆意妄為,一些營銷號更是為追求流量經濟,利用網絡暴力製造熱點賺取不義之財,令人深惡痛絕。」
不能讓網暴者逍遙法外,但治理網暴之難超乎很多人想像。「首先是對網暴的定義、標準等有待明確。給負面評論點個讚算不算網暴?罵人到什麼規模和力度才算網暴?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問題。其次是在司法實踐層面,由於缺乏反網絡暴力的專項法律條款作為指引,在實際訴訟過程中,法官裁判規則難以統一。同時,網站平台主體責任不夠明晰,部分網絡平台雖有內容審核和投訴舉報機制,但面對舉報人的取證需求,往往不願提供後台的數據。」
建快速舉報通道
「隨着網絡在個人工作和生活中日益重要,網絡上的謠言、誹謗、惡意揣測、人身攻擊等亦蔓延到現實,令當事人不堪其擾,深受其害。然而,在實際維權過程中,受害者往往會遇到投訴入口隱蔽、自證材料眾多、舉報響應遲緩的問題。」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台盟浙江省委會專職副主委陶駿認為,各大平台應設置一鍵防護功能,同時建立快速舉報通道,向用戶提供針對網暴信息的一鍵取證等功能。
「要及時通過截屏、錄屏等方式對相關文字、圖片、鏈接等進行保存,並及時到公證處用公證方式固定證據,同時注意向身邊人尋求幫助,暫時遠離網絡環境,保護身心不受侵害。」韋震玲說,對大量洩露個人信息、侮辱、誹謗的主要施暴者,可以及時向平台投訴,申請刪除侵犯隱私信息、禁言其賬號,並視具體情形向網信部門投訴、向公安部門報案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落實平台責任解決取證難
針對網絡暴力取證難的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羅衛紅建議,最重要的是落實平台的監督責任,倡導實名制上網,在平台後端強制實名制。「在治理網絡暴力的過程中,要善用科技和文化的兩隻翅膀。把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應用於網絡空間的治理中,以智能換取效能,以算力替代人力。受害者自己取證不僅艱難,而且容易造成二次傷害。如果證據可以用區塊鏈的方式固定下來,對受害者來說會便利很多。」
「全面織密法律保護網絡,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為此,全國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區第二中學校長庹慶明呼籲,非常有必要像懲戒「酒駕」一樣,制定反網絡暴力專門法律。「就網絡暴力的定性、類型、違法主體的確定及需承擔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網絡平台的審查、監督義務等進行明確規定,有助於提高法律的適用性和銜接性,明確各部門的監督職責,使對網絡空間的治理更具體系性,形成合力。」
從源頭上加強對受害人保護
針對網絡暴力治理問題,全國人大代表,TCL創始人、董事長李東生也建議盡快出台《反網絡暴力法》。李東生認為,當前在法律層面對於網絡暴力缺乏精確定義,以及明確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釋,尤其缺乏反網絡暴力的專項法律條款作為指引,這導致在實際訴訟過程中,法官裁判規則無法統一,自由裁量權較大。「如此一來,治理網絡暴力存在違法行為和主體認定難、違法證據取證難、治理周期長等問題。」
「首先是盡快出台《反網絡暴力法》,從法律層面明確界定網絡暴力的定義和範疇,以具體化的法律條文指導司法實踐。」 李東生建議,除了盡快立法,還需要構建網暴技術識別模型,持續強化監督發現保護機制,建立快速舉報通道,從源頭上加強對被網暴當事人的保護,同時降低取證難度。與此同時,還需要建立網絡暴力黑名單機制與監察執法體系,將涉及網暴行為的個人或機構列入黑名單,對其採取更長處罰期的限流、禁言、關閉賬號等處理措施。
成功案例:檢察機關勇於擔責 公訴案件依法取證
改變一個人的命運需要多久?在杭州女子谷女士的故事裏,這個答案是9秒鐘。2020年7月7日,28歲的谷女士像往常一樣,下班後到小區附近的快遞驛站取快遞,不料被人偷拍了一段9秒鐘的視頻,隨之而來的變化讓她始料未及。「寂寞少婦出軌快遞小哥」——一段莫須有的低俗劇情在互聯網中瘋狂上演,郎某、何某偽造的聊天紀錄配上谷女士的視頻,被相繼擴散到110餘個微信群和其他網絡平台,後面緊跟着大量的淫穢評論。
事件發酵後,谷女士被公司勸退,陷入抑鬱狀態。在朋友的寬慰和幫助下,谷女士決定反擊,讓造謠者付出代價。2020年8月7日,谷女士就郎某、何某涉嫌誹謗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報案。同年10月26日,谷女士向杭州市余杭區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以誹謗罪追究涉事兩人的刑責。2020年年底,案件轉為公訴。2021年4月,法院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在谷女士的代理律師——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晶晶看來,這樣的成功來之不易。「侮辱、誹謗罪在刑法中是為數不多的『告訴才處理』的罪名,也就是說,如果要追究網暴者的刑事責任,大多數時候只能通過自訴,起訴者需要自行舉證。而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才算『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立案標準。」
取證之路難上加難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起訴者往往遇到許多困難。「當事人想對網上的誹謗行為進行追責時,可能會面臨對方已將相關言論刪除的情況,卻很難要求平台幫助其恢復數據。這也是案件亟需從自訴轉為公訴的原因。」鄭晶晶解釋道,一旦案件轉為公訴,司法機關向平台或有關部門提出調取證據是司法行為,相關平台有義務進行配合。「以谷女士的案件為例,檢察機關用了近一個月時間調查,最後形成18卷案卷、76張光盤。這樣的取證量讓個人去做是不現實的。」
「整個維權過程十分漫長,面對不確定的結果,鮮有像谷女士這樣堅持到底的起訴者。」鄭晶晶坦言,向她諮詢的網暴受害者中,十個裏最多只有一兩個會選擇起訴,而最終勝訴者更是寥寥無幾。「谷女士的成功,一方面源自她良好的維權意識,另一方面說明,浙江是互聯網先發區域,浙江檢察機關在本案的辦理中承擔起了應有的責任,維護了被害人的權利。」
記者手記|以法制暴 讓傷人惡語無所遁形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誰能想到,高考衝刺誓師大會上的勵志發言、愛美女生的一頭粉色長髮、開着拖拉機拍攝沿途風景的直播……都能成為網暴者批判的「口實」,繼而演變成一場謾罵的狂歡。「這是我第一次發現,原來『社會性死亡』離我那麼近。」即使維權成功,谷女士回憶起兩年多前被改變的命運,依然心有餘悸。這些具有誹謗性、污衊性的圖文視頻,給當事人帶來精神壓力與心靈創傷,甚至讓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網暴事件頻發,暴露出網絡治理的法律保障機制還不健全。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中國相關法律僅規範了網絡暴力者實施侮辱、誹謗、侵犯他人名譽權、隱私權的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缺乏對網絡平台的約束,容易造成管理漏洞。違法成本過低也是造成網絡暴力的重要原因,一些網民的道德標準和守法意識弱化,乃至抱着法不責眾的心理「按鍵傷人」。更重要的是,自訴案件的舉證困境阻礙了受害者的維權腳步。
的確,治理網絡暴力並不容易。這其中,既有溯及匿名的技術之論,也有言論表達的權利之爭,更有取證難、維權難等實際問題。但如果不去做,誰來保證我們不會是下一個被謾罵的「誓師女孩」、被誹謗的「取快遞女子」?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最高檢報告首次明確治理網暴,顯示出法律機關對網暴危害的重視及「零容忍」的態度。從長遠來看,只有擦亮「法治利劍」,才能對網絡暴力形成震懾;只有明確「權責邊界」,才能讓傷人惡語無所遁形。
網暴無處不在 懲治需多方出手
全國人大代表李君是有名的「網紅書記」,通過互聯網售賣農產品,他將四川廣元的岫雲村從貧困村帶到了幸福村。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備受百姓愛戴的基層幹部,竟然也遭受過網絡暴力。「幾年前,我曾在全國兩會期間提出禁止未成年人玩網絡遊戲、建立遊戲分級制度、關閉網絡直播打賞等建議。在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經常有網友來我的直播間留言抨擊,讓我別多管閒事。」
無獨有偶,就在今年2月,一則「老牛吃嫩草」的爆料將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推上了風口浪尖。該爆料來自一個自媒體微博大V,他表示69歲的董明珠正在與35歲的王自如戀愛,兩人相差足足34年,還將其稱為「阿姨我不想努力了」的現實版。「低級、下流、無聊!」事件發生後,董明珠在接受媒體訪問時闢謠道,「這純粹是捏造出來的,為了博眼球,為了賺那麼一點錢,我不知道這些人的良心是什麼?」
38.6%的人遭受過網暴
為了洩憤、為了引流,連全國人大代表也會遭遇網暴,那麼作為普通人的你我,又如何能獨善其身?一項2022年初的研究表明,在中國,38.6%的人在社交媒體上遭受過不同程度的網絡暴力。年齡在26歲至35歲之間的受訪者遭遇網絡暴力的比例較高,約佔總數的64.4%。在網暴形式上,用惡意、污穢的語言羞辱攻擊他人是最常見的網暴形式。
「懲治網絡暴力需多方出手,全社會要形成合力,重視網絡暴力造成的現實危害,使抵制網絡暴力成為社會共識,讓施暴者無所遁形,希望不再有人成為網絡暴力的受害者。」李君坦言,如何把法律責任落到實處,如何使維權之路更為順暢,不僅是被網暴者,也是身處網絡社會中的我們所面臨的共同命題。
(來源:香港文匯報A09:兩會聚焦 2023/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