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施文達、盛德文、伍子軒、調查組)民生無小事!北角華滙中心每逢周日和節假日圍封港鐵站出口的廣場,令途人出入非常不方便,引發民怨。《大公報》跟進市民投訴,多次以專題報道事件後,華滙物業管理不再違反契約封阻外圍的公眾空間,但連接港鐵站出口的私家地仍然圍封,只留下1米寬的狹窄通道讓市民進出。
前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審閱相關文件後,指華滙中心發展商1996年與屋宇署簽訂的私有地方公眾空間(Dedicated Area)很「戇居」,認為屋宇署應主動介入協商華滙放寬通道方便市民。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華滙事件擾攘兩個月,相關政府部門卻互相卸責,他日前已聯絡屋宇署要求解決問題。
華滙問題只是冰山一角。研究公眾空間的測量師學會副會長何鉅業指出,過往訂立契約條款過於簡單,隨着時代轉變,私有地方的公眾空間管理與大眾使用權矛盾與日俱增,政府相關部門有權並應作出檢視,完善相關的契約協議。
僅能容1人通過 市民紛投訴
過去的周日(4日)華滙中心的廣場繼續被物業管理圍封,一位老伯拖着細篋由港鐵A4出口行經華滙中心的通道時,需打側身步出行人路,老伯指華滙開放的通道很窄,即使是私人地方都應該開放一條較闊的通道方便公眾出入港鐵站。另一名路過的市民余先生指當區多長者住,當有人拖篋步出,通道只有一個人身位的闊度,相當狹窄,認為港鐵有責任與華滙中心協商擴闊通道。
華滙霸道,民怨載道。立法會議員梁熙本周四到場,用尺量度華滙中心由港鐵出口至行人路的通道闊度:「得1米,兩個人一個出一個入咪行唔到!」梁議員表示收到很多市民投訴,周日半圓形廣場範圍全被圍封,但該處是港鐵站出入口,加上周日有很多外傭在廣場對出的路邊聚集,寄送大型包裹,造成路面大幅縮窄,環境混亂。當一名途人拿物件從港鐵站A4出口,行經唯一的1米闊通道往馬寶道的同時,另一名市民從馬寶道進入,他們便要互相側身避讓。
「業主應負社會責任,為街坊着想」
華滙中心位於馬寶道與書局街交界,周日兩條行人路的人流密集,梁續指當廣場位置被封後,兩路途人被迫行至圍封外的路面,擠在狹窄空間觸發民怨:「有咁大廣場點解物業管理公司唔肯開放給大家呢?」
梁熙指出,圍封的廣場即使屬私人地方,但契約列明不能影響市民在港鐵站進出。他認為商場連接港鐵站出口不能只開放1米闊通道,加上附近陸續落成新住宅,超市、商場愈開愈多,華滙一帶社區可預見人口愈趨密集,港鐵站A4出口更顯得重要:「希望物業管理公司為班街坊着想,負起社會責任,唔係自己顧自己,其他嘢就唔理!」他與當區區議員洪連杉在場量度期間,三名華滙物管職員很緊張地趨前,梁熙向物管職員表示通道過窄影響市民出入,三名物管只是不停重複說「暫時不作回應」。
梁熙表示已聯繫當區民政事務處統籌政府相關部門包括地政、屋宇及警方,就華滙中心圍封一事需要跨部門協作,解決「周日亂象」,並與華滙物管協商,希望周日不要再圍封華滙廣場空間。
相關政府部門互相卸責
其實早於數月前市民已投訴華滙圍封,《大公報》亦多日作出跟進報道,但相關部門回覆指華滙中心圍封沒違法違契,地政總署於本周四回覆《大公報》指政府與華滙中心業主簽訂的《撥出私有地方供公眾使用的契約》,沒有涉及接駁北角港鐵站行人通道的要求,而地政總署不屬該大廈公契的締約方。政府部門撒手不管,圍封造成的擾民問題繼續存在。梁熙直指政府部門要有承擔:「唔能夠將個波踢來踢去,部門之間互相射波!」
前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審閱該份1996年9月15日,由華滙與屋宇署簽訂的《撥出私有地方供公眾使用的契約》(Dedicated Area)及地政署簽署的相關文件,發現指定的公眾空間劃在廣場外圍,直指契約有問題:「呢個Dedicated Area做得好戇居,當時已經有北角港鐵站,點可以接駁港鐵站與行人路之間無Dedicated Area?現時連接廣場與行人路之間的Dedicated Area,最窄個位得500厘米,點畀人行?只係象徵式劃個公眾通道!」劉勵超指該份契約是華滙與屋宇署簽訂,屋宇署可主動介入:「屋宇署可以主動同業主講返,酌情方便吓市民,雖然係私人地方,但都要顧及公眾形象。」
圍封8小時洗地 欠缺理據
劉勵超續指另一份華滙中心的大廈公契,第五部分大廈管理有關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力及職責,其中(B)1(g)點列明指定的管理公司要避免在公用地方有阻礙物(prevent obstruction of all the common areas);不過亦有條款列出賦予管理公司權力管理公用地方。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教授表示,一般廣場洗地約半小時至1小時,物管以洗地為由圍封公用地方長達8小時的做法超乎常理,若圍封爭拗搬上法庭訴訟,欠缺理據:「你估法官接唔接納?」關注華滙封地事件的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將與屋宇署人員到華滙中心實地了解。
適當管理|apm開放公眾空間 只驅趕小販不圍封
私人地方的公眾空間出現管理越權、霸道等問題屢見不鮮。2015年曾有歷史學者在港鐵觀塘A出口的行人天橋介紹觀塘工業區的轉型發展,被站務員驅趕,一度引起私人地方內公眾空間的管理爭議。
公眾空間管理問題多
大公報記者上周日到觀塘A出口的行人天橋停留1小時,沒有港鐵站務員驅趕,然後步向由apm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的行人天橋部分,見一名身穿管理制服的物管職員,向坐在天橋旁扶手欄杆的途人勸喻:「小姐,呢度唔坐得,唔該晒你。」話說未完,職員望到另一名男子躍起坐上欄杆,立即趨前勸告他,該男子亦乖乖站着繼續玩手機。
apm物管職員表示天橋一半由港鐵管理,另一半由他們管理,周末不時有小販在天橋擺檔或有人在橋派傳單,他們唯有一眼關七:「有人擺檔,我哋去驅趕,封?我哋唔會封條橋,都唔會封部分,唔會阻人行。」
其他發生私人地方公眾空間管理問題的,包括2008年銅鑼灣時代廣場的物業管理職員不斷驅趕逗留的市民,被投訴限制公眾使用該空間,其後再被揭出租公眾空間牟利。同年大角咀港灣豪庭被揭沒有把4樓平台花園約10.6萬平方呎的公眾空間開放予公眾使用,揭示政府部門對私人發展商管理公眾空間等問題沒有作出監管。
(來源:大公報A1:要聞 2022/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