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就今年7月28日MIRROR紅館演唱會墮屏意外,警方昨日(11日)展開第一波追究刑責行動,拘捕4男1女,包括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次承辦商協興隆職員,涉「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繼一名44歲姓白本地男子昨晚獲准保釋候查後,其餘4名被捕人今日(12日)亦獲准保釋,須於1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昨早於全港多區採取行動拘捕5人,包括藝能工程的業務總監、項目經理及技術統籌,以及協興隆的高級技術員。警方揭發,有人涉嫌「作假甩漏」4宗罪,包括虛報LED屏幕等懸掛裝置的重量,而真假重量相差竟達2.7倍至7.6倍,又未有為鋼索等機件確保達到安全質量把關,甚至隱瞞LED屏幕事發前有升降問題,懷疑有人為盡快獲批出場地及省時慳錢,故意向康文署報細裝置重量,以致屏幕不勝負荷墜下。
警方表示,藝能工程負責籌辦、構造舞台,對舞台有絕對控制權,有責任確保裝置穩妥安全,而涉事LED屏幕則由協興隆負責安裝、檢查及實際操作。警方指出,調查廣泛及未完結,估計會有下一波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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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江月
關鍵詞:MIRROR演唱會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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