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蕭景源)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日前在網上挖出一名隱藏多年的撐暴「黃師」,揭發他利用中學化學老師的專業知識,涉嫌在黑暴肆虐期間在網上教人製造「火焰發射器」,上月更在連登討論區圖文並茂煽惑他人製造及使用「硫化氫」毒氣彈殺人,相信他在學校實驗室取得原料演示製造流程並拍照上載網上,警方昨晨在屯門以「煽惑他人意圖損害等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將他拘捕,並檢獲1.8公斤化學合成物。
據悉,被捕的30歲男子李榮煒,報住屯門翠寧花園,在天水圍區一間中學任化學科老師。據其課程大綱顯示,其教授的內容涉及化學研究物質的成分、結構、性質和不同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令學生將來運用化學概念來解釋日常生活的化學現象。
硫化氫是急性劇毒物質,有腐蝕性,還可以被燃燒,其味如臭雞蛋,吸入少量高濃度硫化氫可於短時間內致命。低濃度的硫化氫對眼、呼吸系統及中樞神經都有影響。
警方昨晚公布案情指,警方於今年10月中發現有人在連登討論區發布一則帖文,內容涉及製造能夠釋出劇毒、易燃以及帶有強烈臭味的氣體「硫化氫」的化合物。帖文列舉了「硫化氫」的用途,包括製造「臭氣彈」或者令其燃燒導致爆炸,更提供一條製造高濃度「硫化氫」的方程式,更鼓吹去毒死他人。
發文者在討論區圖文並茂解構製造「硫化氫」所需的化學原料、分量、混合比例及工序,並表列出不同濃度「硫化氫」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意圖煽惑公眾去製造以及使用這種劇毒氣體。警方又發現,該名發文者曾在2019年7月黑暴肆虐期間,在網上發布一則煽惑暴徒製造「火焰發射器」的帖文。
網罪科經過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30歲本地男子與案有關,昨晨以涉嫌「煽惑他人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在屯門將其拘捕。警方相信該男子利用任教化學職務之便,在校內的實驗室取得相關化學原料製造「硫化氫」,並將有關製造步驟及成果記錄並拍照,上載至網上討論區。
警檢1.8公斤化學合成物
警方在行動中檢取兩部手提電話、1部手提電腦和1.8公斤化學合成物。該名男子仍被扣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鄭澤仁昨日表示,為人師表,應當教書育人,身正為範,但被捕人涉嫌利用其教師的專業及知識,在網上發布製造有毒氣體的教學,鼓吹他人犯法,不但誤人子弟,更對公共安全同秩序帶來嚴重威脅,警方予以嚴厲譴責。
鄭澤仁強調,知識的傳遞是為了建設社會,而不是去煽惑他人破壞,如果有人跟從帖文中的步驟製造有毒氣體,會對他人造成相當程度的傷害,後果不堪設想。警方一旦發現有任何犯法以及煽惑他人犯法的行為,定會主動介入將犯法者繩之以法。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2)條,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干犯某罪行,可被判處該罪行的最高刑罰。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3條「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 」的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
該名被捕者除了涉嫌干犯以上罪行外,亦可能違反高等法院在2019年頒布的臨時禁制令,即禁止「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上發布任何信息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臨時禁制令現時仍然生效,而違令者有可能干犯藐視法庭罪。
(來源:香港文匯報A14:港聞 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