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今日(25日)簽發手令通緝一名商人。該名商人馬鐘鴻早前與一名上市公司時任主席、該公司一名時任大股東及另一名人士,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串謀詐騙及處理犯罪得益4200萬元,當中涉及隱瞞上市公司秘密「買殼」協議。馬鐘鴻10月初未有向警方報到,今早亦缺席區域法院聆訊。法官郭偉健應控方申請,發出手令通緝他歸案。
49歲的商人馬鐘鴻,於2021年11月被廉署落案起訴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以及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同案被告為詹培忠,76歲,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亞洲資源)時任大股東;詹劍崙,53歲,亞洲資源時任主席;及王蓓麗,65歲。詹培忠及詹劍崙亦被控上述兩項串謀詐騙罪名,而王蓓麗則被控上述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案件押後至2024年5月2日進行審訊。
案發時,亞洲資源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詹培忠於2008年10月成為亞洲資源的大股東後,詹劍崙獲委任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詹劍崙並於2008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11日期間出任該公司董事會主席。王蓓麗案發時受聘於馬鐘鴻的一間公司。
詹培忠、詹劍崙及馬鐘鴻涉嫌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一同串謀並與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其董事會和股東,以及聯交所。王蓓麗及馬鐘鴻則涉嫌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財產,即由亞洲資源發行、本金金額為4200萬元的可換股票據,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聯交所及證監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邵鈞泰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龍浩恩及唐宇鋒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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