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記者 蘇徵兵)9月25日,廣西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對外通報稱,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早前破獲一宗重大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斬斷一條經廣西沿海組織運送人員前往境外從事涉騙活動的偷渡通道。香港文匯報記者查閱法律文書發現,上述案件共涉逾百人,來自內地10餘個省市。自此,上述關聯偷渡案至少44人已獲刑。
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通報稱,防城港市邊境管理支隊執法調查隊在工作中發現,潘某有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的重大嫌疑。獲悉情況後,由廣西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統一部署指揮,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防城港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北海海警局參與執行該次任務。
有漁民為「賺快錢」涉案
2021年9月13日早上7時許,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聯合北海海警局進行收網,分組突擊停泊在北海市海城區某海域的2艘漁船。專案組當場抓獲涉嫌運送的何某等3人及涉嫌偷渡人員18人,查扣涉案船隻2艘。經突擊審訊,專案組擴線深挖,抓獲組織者潘某、黃某。
據悉,潘某為了組織他人偷渡出境,到處物色可遠航的大型漁船,經黃某介紹,在利益驅使下,原本從事捕魚業的何氏兄弟為了「賺外快」,便一口答應。
雙方經過討價還價,潘某最終以25萬元每船的費用,指使何氏兄弟分別駕駛漁船運送人員從海上偷渡出境。在境外「蛇頭」的組織下,來自全國10個省的偷渡客陸續到北海市集結,並在潘某安排下登船,伺機偷渡,最終被警方一網打盡。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通報稱,目前上述案件24名涉案人員已領刑。
一日連審兩宗租漁船偷渡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梳理發現,截至2022年8月上傳的最新法律文書顯示,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法院近半年已審結5宗與上述案件有關聯的偷渡案,其中僅2022年4月28日一天內就審結2宗。
多宗案卷的法律文書顯示,有4宗租漁船偷渡案全部發生於2021年11月19日。據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法院「刑事判決書(2022)桂0602刑初8號」記載,2021年11月19日,貴州省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陳永江、韓地園等人輾轉多地來到廣西欽州市三墩碼頭,在碼頭集合後,與其他偷渡者一同乘坐事先安排好的快艇,分批前往防城港市港口區企沙海域登船,欲乘坐捕撈輔助船(懸掛船牌:閩連漁運60198號)偷渡境外。當日,防城港市邊境管理支隊民警在捕撈輔助船上抓獲79人,陳永江、韓地園等15人乘坐快艇前往登船過程中,發現有執法人員後折返上岸,在欽州市三墩碼頭岸邊被防城港市邊境管理支隊民警抓獲。
邊防檢查方面沒有公布這艘被截獲抓捕的偷渡船的目的地,但是此前被警方從緬甸解救的湖北京山籍李姓「人蛇」稱,他自廣西海域被「蛇頭」帶往緬甸後被毒打虐待勒索130萬元贖金。
上岸即負債25萬 障眼法引人上賊船
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法院「(2022)桂0602刑初15號」記載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10月許,重慶市開縣朱良中、趙雲、熊磊磊三人,通過網絡了解到偷渡出境的信息。由朱良中與上線聯繫偷渡事宜,並通過支付寶收取上線提供的3,000元(人民幣,下同)路費轉賬,三人在浙江省溫州市會合後,朱良中帶隊前往登船地點。
「(2022)桂0602刑初15號」法律文書記載,貴州省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陳永江、劉洋(另案處理)二人、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韓地園、田某二人經他人介紹或通過網上了解到可以通過海上坐船偷渡的方式出境。其中,陳永江通過劉洋介紹加入,劉洋負責和上線對接,韓地園則負責與上線聯繫對接事宜,收到上線16,000元食宿出行費用轉賬。
廣西警方向香港文匯報記者透露,蛇頭支付路費只是一些障眼法,抵埠後人蛇要償還至少25萬元的債務。
(來源:香港文匯報A15:內地 2022/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