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蘇荣、張凱晴<文> 盧剛昌<圖>)「如果沒醫療支援,流浪狗就要死……」,為「浪浪」(流浪動物)提供免費醫療的動物診所「阿棍屋」負責人謝婉儀(Ivy)聽到這句說話,感到相當無奈。謝婉儀自2015年起,與丈夫開設救助流浪動物中心,更於2017年成為慈善團體,以及獲發展局撥款興建收容中心。現時已收容了百多隻流浪動物,並為流浪動物提供醫療支援。
謝婉儀說,創辦「阿棍屋」的原因之一是為了紀念自己的愛犬「阿棍」,為阿棍積福和做更多善行。「即使是流浪動物都有生存的權利,不可以因為沒醫療支援,流浪貓狗就要死。」
漁護署數據顯示,流浪貓狗數目由2015年的3771隻減少至2019年的1269隻,雖然被人道處理的貓狗數目減少,但被人道處理的貓狗比率在2019年仍然維持約48%。近年來一直照顧流浪動物的「阿棍屋」負責人謝婉儀更發現,動物診金佔目前善款近七成。她認為,流浪動物都有生存權利,不可以因為沒醫療支援就要死。
為紀念愛犬 辦流浪動物中心
謝婉儀因此認為與其每次帶流浪動物去睇醫生,不如用自己的積蓄及捐款籌辦一間動物診所,令有需要的流浪動物得到免費治療。
在籌建動物診所過程中,謝婉儀坦言遇上很多挫折,有好人的提醒,亦有人會說一些不好聽的說話,由着手籌建到成功花了一年時間,她形容「一切都得來不易」。因為所有醫療器材和藥物的購買都要有醫生共同進行,否則有關方面是不會賣給他們的。直到本年初她租到會址,又找到一個理念相同的醫生合作,才可以進行動物診所計劃,因此才有目前的「阿棍屋善行動物診所」。
談及投身照顧動物事業的初心,謝婉儀說,這源於2015年因愛犬(阿棍)病逝,自己當時很不開心,希望以一種方式延續自己對阿棍的愛,亦希望阿棍來人世間可以「留下點什麼」。而之前她與丈夫就有照顧流浪動物的經驗,因此希望可以建立流浪動物收容所,在照顧流浪動物之餘,亦可為阿棍積福和做更多的善行,用這個地方去紀念她的愛犬阿棍,並把阿棍的愛延續下去。
9月開業 只接受獲邀義工登記
謝婉儀及丈夫最初用儲蓄租用了1000平方呎地方,開設「阿棍屋」安置流浪動物。隨着求助個案不斷增加,以及有好心人的捐款,才發展成目前的規模。而「阿棍屋善行動物診所」現時為試業期,待所有儀器到齊,預計九月便會正式運作。
謝婉儀表示,診所會替已登記義工的流浪動物看診,費用全免。而有關登記義工是本身一直在照顧流浪動物,並獲邀登記,經評估後獲批的義工可於九月開始帶其照顧的流浪動物來看診。不過因應目前的規模,診所的義診暫時不會開放給公眾人士帶來的流浪動物。
診所目前亦與愛護動物協會合作,每星期會有一天為愛協轉介的貓隻進行絕育手術。她表示,因為絕育手術的輪候很長時間,而絕育手術對控制流浪動物的數目而言很重要。她表示,未來想進一步減少流浪動物的數量和提升流浪動物的權利,希望大家集中在為動物絕育的方向進行;其次要繼續教導市民不棄養的信息。
對於「阿棍屋善行動物診所」的未來,謝婉儀表示,雖然未知將來會發生何事,但「自己開得這裏就會將它揹上身」,「希望這地方可以恆久長存,將愛延續下去,帶給一代再一代。」
棄養動物難治罪 條例不合時宜
這邊廂,「阿棍屋」收容百多隻流浪動物;那邊廂,香港多區仍有很多貓狗流落街頭。
近日有媒體引述拯救流浪動物組織表示,近期接獲的求助電話增多。組織估計,不少「毛孩」是突然被遺棄,部分原因是主人移民海外,亦有主人因疫下經濟不景,自身難顧而棄養。
對於主人胡亂棄養動物,本港現時較難治罪。有法律界人士直言,現行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已經不合時宜,若要檢控主人虐待動物,調查和蒐證需在半年內完成,往往因蒐證時間不夠,未能成功起訴。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而根據條例的釋義,動物包括任何哺乳動物、雀鳥、魚類或任何其他脊椎動物或無脊椎動物等,不論屬野生或馴養者。
(來源:大公報A6:港聞 2022/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