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逾兩年仍未赴台自首,協助他的新任立法會議員、聖公會牧師管浩鳴今日(9日)建議,港府可考慮以「域外法權」方式,賦權本港法院審理案件,但承認難以解決案件追溯力問題。
管浩鳴循選委會界別晉身立法會,他今日(9日)在一檔新聞節目中表示,當年若以《逃犯條例》遣返罪犯是最理想的做法,但亦可尋求「次等理想」,例如曾有人提出的域外法權方式。不過他坦言,即使用上域外法權,仍有追溯力的問題需要解決,希望可找熟悉普通法的人士幫忙。
管浩鳴強調,陳同佳自首意願從沒改變,但由於他們二人已被列黑名單無法前往台灣,即使查詢航空公司亦遭拒絕。
他指港府應思考如何填補漏洞,「起碼通過新的域外法權,使香港人在非香港地方,俗稱『屬人』還是『屬地』。」他又提到,他與陳同佳兩人都已被台灣當局列入黑名單,「其實我和陳同佳都乘搭不了去台灣的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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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江月
關鍵詞:陳同佳管浩鳴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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